海南城乡规划条例2018-2018年海南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报名资格

副标题:2018年海南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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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师考试# 导语】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发布《2018年海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文档大全网从公告中了解到,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8月23日-9月6日进行网上报名,2018年海南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报名资格如下:


凡现在我省工作或户籍在我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有关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详见附件2。


(六)免试科目说明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符合上述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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