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2016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考点:货物运输与保险

副标题:2016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考点:货物运输与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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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际海上货运的主要运输方式
  1.班轮运输(提单运输)
  2.提单的法律性质
  3.提单的分类: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到付提单。
  4.提单与保函(装运港、目的港)
  目的港承运人和提货人之间的保函——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货(也分善意和恶意而效力不同)
  5.三大提单公约
  (1)海牙规则
  a.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适航义务(适航、适货、适员);管货义务;不做不合理绕航义务
  b.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和免责(重点:管船过失问题——不完全过失责任)
  《海牙规则》第4条第2款规定:“不论承运人或船舶,对由于下列原因引起或造成的灭失或损坏,都不负责:
  (a)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员,在航行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
  忽或不履行义务。
  (b)火灾,但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所引起的除外。
  (c)海上或其它能航水域的灾难、危险和意外事故。
  (d)天灾。
  (e)战争行为。
  (f)公敌行为。
  (g)君主、当权者或人民的扣留或管制,或依法扣押。
  (h)检疫限制。
  (i)托运人或货主、其代理人或代表的行为或不行为。
  (j)不论由于任何原因所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罢工、关厂停止或限制工作。
  (k)*和*。
  (l)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
  (m)由于货物的固有缺点、性质或缺陷引起的体积或重量亏损,或任何其它灭失或损坏。
  (n)包装不善。
  (o)唛头不清或不当。
  (p)虽克尽职责亦不能发现的潜在缺点。
  (q)非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或者承运人的代理人,或雇佣人员的过失
  或疏忽所引起的其它任何原因;但是要求引用这条免责利益的人应负责举证,证明有关
  的灭失或损坏既非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亦非承运人的代理人或雇佣人员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
   (例题)94.中国某公司向欧洲出口啤酒花一批,价格条件是每公吨CIF安特卫普××欧元。货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由“罗尔西”轮承运,船方在收 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发现啤酒花变质,颜色变成深棕色。经在目的港进行的联合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完整,无受潮受损迹象。经分析认为该批货物 是在尚未充分干燥或温度过高的情况下进行的包装,以至在运输中发酵造成变质。据此,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收货人应向承运人索赔,因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
  B.收货人应向发货人索赔,因为该批货物在装船前就有品质问题
  C.承运人对变质可以不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对于货物的固有缺陷可以免责
  D.承运人对变质应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在运输中有谨慎管理货物的义务
  (例题)75.依《海牙规则》规定,下列哪些货损承运人可以免责?
  A.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时不具有适航性引起的货损
  B.船长和船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疏忽引起的货损
  C.未谨慎积载引起的货损   D.包装不当引起的货损
  (2)维斯比规则
  (3)汉堡规则
  适用范围
  在缔约国签发的提单、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在缔约国签发的提单、自一个缔约国港口起运、首要条款、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在缔约国签发的提单、装货港或卸货港或备选卸货港在缔约国、首要条款、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
  3.租船运输(当事人意思自治)——租船合同
  (1)程租(航次租船合同)——滞期费、速遣费
  (2)期租(定期租船合同)——停租条款
  (3)光船租赁
  二、国际海运保险
  1.海上风险与货损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货损之承担
  2.委付与代位求偿
  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委付
  代位求偿
  3.保险责任
  (1)平安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2)水渍险——平安险+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3)一切险——水渍险+ 一般附加险
  (4)附加险:一般附加险(偷窃、提货不着、混杂沾污、淡水雨淋、短量、碰损破碎、串味异味、受潮受热、钩损、渗漏、包装破裂、锈损)
  特别附加险、特殊附加险(战争险和货物运输罢工险)
  (5)除外责任: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发货人的责任引起的损失;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和费用;战争和罢工
   例题1:如果甲乙两人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丙负责运输,约定采用CIF价格条款,并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丙在运输过程中与他船发生碰撞,从而造 成40%的货物损坏,并且丙船也为了能继续航行而进入避难港进行修理,从而支出修理费,后船到达目的港,但发现剩下的60%的货物已全部变形(船不通风所 致),无法使用。请问:在上述碰撞中所发生的40%的货损应由谁承担?避难港的费用由谁承担?剩下的60%的货物已全部变形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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