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思想
2.工作原则
(二)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合法权益。
(三)坚持“严控班额”的原则。严格执行起始年级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班额控制标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四)坚持“户房一致”优先的原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新生优先安排就学。
(五)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坚决遏制择校。民办学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
3.招生计划
4.招生对象
初中新生: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5.报名方式
(一)手机报名
使用手机下载安装“浙里办”APP,实名注册并登录,首页定位“湖州市吴兴区”——直接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在线办理——从“报名入口”进入。
(二)电脑报名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直接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湖州市吴兴区”后从“报名入口”进入。
新生报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无误。报名系统会通过大数据库核验新生的户籍、法定监护人房产等信息。核验中发现提交信息不完整的,报名系统会适时反馈,家长需按提示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现场确认;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立即停止录取程序,有关部门将作出处理。
6.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1.相关规定
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对织里镇中小学招生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织里镇户籍:是指新生户籍入户在织里镇六个办事处(振兴、利济、织里、晟舍、轧村、漾西)下辖各社区、各行政村内并居住稳定的。(因沿袭行政区划历史的原因,小学学区含属高新区原织里镇大港村、郑港村、凌家汇村、联洋村、水产村五个行政村户籍的新生;初中学区含属高新区原织里镇大港村、郑港村、凌家汇村、联洋村、水产村、沈溇村、东桥村、大溇村、幻溇村、元通桥村、许溇村、杨溇村十二个行政村户籍的新生)。
织里镇房产:是指新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新生本人持有织里镇辖区内有合法产权证的房产(仅限住宅房产,办公、营业用房等其他房产不予认定);同时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新生按份共有所占该房产比例合计不少于51%产权(下同),并居住稳定的。
已购期房:是指未取得合法产权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含网签合同)和付款发票的房产。
相关政策安置:是指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拆迁安置子女、“小升规”及规上企业管理层子女等,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随迁子女:即父母(至少一方)或新生已在织里镇办理《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新生。
办理截止时间:新生户籍迁入、房屋产权证取得、提交的购房合同和发票日期、相关政策安置、房屋拆迁安置办理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5月15日。“新市民量化积分”应在5月31日之前获取结果。
继续试行“长幼随学”服务: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根据省厅有关精神,继续试行此项服务。同一户家庭多孩为同一学段(小学、初中各属于一个学段)同一学区“户房一致”新生,幼孩新入学时可申请安排到与其兄(姐)同一校区就读。申请“长幼随学”的,须家长在平台报名时提交佐证材料。
2.新生类别
根据相关规定,就读织里镇中小学适龄新生分为以下几类:
A表生:属“户房一致”的新生,即属织里镇户籍,新生户籍与其家庭法定房产同在一处的(含村民自建房,下同)。
B表生:属“户房分离”的新生,即属织里镇户籍,新生户籍与其家庭法定房产不在同一处,且申请要求到房产所在学区入学的新生(含原属织里镇已划入高新区的行政村)。
C表生:属“有房无户”的新生,即户籍不属织里镇,新生家庭在织里镇辖区内持有法定房产或已购期房的新生,该表生分为以下两种类别:
C1:父母一方在织里镇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仍在存续期内)的新生;
C2:除符合C1类别外的其他“有房无户”的新生。
D表生:属“政策安置”的新生,即新生属消防救援队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拆迁安置子女、“小升规”及规上企业管理层子女等,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提供书面材料。
E表生:属“随迁子女”的新生,即户籍不属织里镇,父母(或新生本人)持有织里镇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的新生。可根据居住证办理地点,选择对应的公办学校报名。
报名采取“居住证+积分”的形式,具体按照《吴兴区关于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学的实施办法》施行。
3.材料准备
报名材料需准备:房屋产权证,新生与产权所有人的关系佐证材料(如出生证、户口簿等),以及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佐证材料。
A表生:属“户房一致”新生
①新生及其父母或新生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新生出生证);
②新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辖区内行政村户籍可不提供)。
B表生:属“户房分离”新生。(网上报名请选择C表生通道,录取顺序不变)
①新生及其父母或新生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新生出生证);
②提供新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或在织里镇范围内已购期房的购房合同(含网签合同)及发票;或提供房产购房协议、社区证明和近三年水电费发票等能佐证属自有房产且居住稳定的凭据;
③如果房产属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需提供父母无织里镇房产证明(凭织里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且新生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上。
C表生:属“有房无户”新生。
①新生及其父母或新生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新生出生证);
②提供新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或已购期房的购房合同(含网签合同)及发票;
③若房产属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需提供父母无织里镇房产证明(凭织里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且新生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上;
④新生父母一方在织里镇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仍在存续期内)的凭证;
D表生:属"政策安置"新生。
①新生及其父母或新生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新生出生证);
②经有关部门确认盖章的就读申请表与佐证材料。
E表生:属"随迁子女"新生。
①新生及其父母或新生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新生出生证);
②新生本人或者其父母持有织里镇的《浙江省居住证》;
③新生父母一方在浙里办浙里新市民积分截图;
④新生父母一方在湖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⑤需提供房产购房协议、社区证明和近三年水电费发票等能佐证属自有房产且居住稳定的凭据,或提供在本辖区的住所证明,须由现暂住地所属行政村(社区)、乡镇(办事处)等部门查验并盖章;
⑥若房产属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需提供父母无织里镇房产证明(凭织里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且新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必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上。
4.划拨办法
第一步,属A表“户房一致”、C表“有房无户”中的C1类别新生,符合条件的直接录取。
第二步,属B表“户房分离”新生,符合条件的直接录取。
第三步,属C表“有房无户”中的C2类别新生,按照房产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第四步,属D表“政策安置”新生,按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
第五步,属E表“随迁子女”新生,按以下顺序进行录取:
①属自有房产新生:按照房产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若符合条件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须接受统筹安排;
②属在织里镇范围内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已申领到网上积分新生:新生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还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按照积分高低进行录取,若符合条件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须接受统筹安排;
对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的新生,考虑区域和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二)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同步开始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招生纳入教育局统一管理,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在统一平台报名,不能同时兼报。各民办学校原则上参照“织里镇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制定具体招生简章,同时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属乡镇通过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当报名人数未满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实行摇号或电脑派位录取。小学摇号安排在7月上旬,初中安排在7月中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摇号或电脑派位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须有公正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如选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符合条件的新生自动纳入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也可以再次选择一所有学位余额的民办学校报名。
7.招生流程
(二)新生报到
小学报到时间为7月22日,初中报到时间为8月5日。新生凭录取信息前往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具体报到事项请提前一天关注学校通告。
8.其他要求
(二)各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新生学籍注册管理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学区的新生。
(三)因预期有房而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如在录取前发现退房或更名的。将取消新生录取资格。
本方案由织里镇社会事务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3年织里镇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附件2:2023年织里镇公办中小学学区分布
一、2023年织里镇公办初中学区
1.织里镇中学:织里镇振兴办事处(除香圩墩村)、利济办事处、织里办事处、晟舍办事处范围内各行政村(社区),漾西办事处范围内庙兜村、义皋村、伍浦村,含高新区原织里镇大港村、郑港村、凌家汇村、联洋村、水产村、沈溇村、东桥村、大溇村、幻溇村、元通桥村、许溇村、杨溇村十二个行政村户籍的新生。
2.轧村中学:织里镇轧村办事处范围内各行政村(社区),振兴办事处香圩墩村。
3.漾西学校(初中部):织里镇漾西办事处范围内各行政村(社区),除庙兜村、义皋村、伍浦村。
二、2023年织里镇公办小学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