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是事业单位考试当中常考的科目。想要写出一篇好的文章,既需要考生积累足够的素材,又需要考生有较好的文笔。这当中,素材的积累更重要一些,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若把文章比做一顿饭,素材便是其中的“米”。本文就对“问责机制”这个热点进行分析,供考生参考。
【事件回顾】
2016年7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式发布。作为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条例明确指出,各级党组织都在问责范围之内,对于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应当予以改组;同时强调,问责对象的重点是“关键少数”,即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新京报 2016年07月18日)
《问责条例》的出台,进一步表明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锲而不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定决心和政治定力。
2016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党员追求的高标准和管党治党的戒尺得到了明确。
【存在问题】
现行党内法规制度中,与问责相关的共有119部,其中专门规定12部,包含问责内容的107部。这些制度规定对于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与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
以问责方式为例,原有各类问责规定就包括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停职检查、引咎辞职、党纪军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14种,方式多样但缺乏统一性。除此之外,问责主体不明确,没有准确界定责任概念,没有体现权责对等,对事故事件的行政问责规定多,对党的建设缺失、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的问责规定少等等,都是原有问责规定的短板。
只注重追究事故事件责任,其实是仅停留在了问题的表面,而没有抓住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根本性问题。由于法规制度规范化不足,导致问责在实践中存在随意性大、尺度不一等问题,一些不担责的领导干部没有受到应有的责任追究,影响了问责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重要意义】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凝练为“忠诚干净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先后对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严肃问责,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观念淡漠,维护党的纪律不力等问题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仍被屡屡提及。制定问责条例正是要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责任对等意识,用制度划出担当的底线,问责的红线,让尽不尽责无所谓的心态,担不担当都不要紧的现象无处遁形;让好人主义的歪风,有责不担、失责不问的“甩手掌柜”作风难逃追责。学习贯彻好问责条例,有助于实现“常态问责”、“主动问责”、“效果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1700多字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制度上解决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的问责实践和操作问题,高度凝练又简单易行。促进问责条例落地生根要坚持将制度执行抓严抓实,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问责时刻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让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同时强调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问责落实的监督,督促其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层层传导压力,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利器,只有不折不扣地执行、真刀真枪地问责,才能使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党中央一步一步箍紧制度的笼子,正是要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在全党形成尊崇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气,不断提升执政水平,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实基础。
【对策措施】
中公总结:
一是要树立以上率下的风气。“向我看齐”,用榜样的力量带队伍一直是我党的优良传统。确保规定的问责情形能用适合的方式问责到位,需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要在以上率下的氛围中感受到担当的分量和责任。
二是要敢于自我查摆自我剖析。任何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都不可能生存在理想的真空中,所以都不可避免地面临着《问责条例》里规定的那些风险,问责不能做“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惟有敢于自我查摆自我剖析,才能找准病根,才能推己及人,才能以理服人。也只有敢于自我查摆自我剖析,才能自觉守护党的初心。
三是不能止步于问责。问责只是从严治党的方式方法,不是根本目的。从严治党就是要通过问责制度的贯彻执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祛病强身,让党的初心历久弥新,让党的生活凝聚人心,让党的领导坚强有力,让党的形象纯洁坚定,让党的奋斗充满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