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宝强离婚事件|从王宝强离婚案看2016年司法考试考点:婚姻法律知识

副标题:从王宝强离婚案看2016年司法考试考点:婚姻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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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王宝强离婚案看2016年司法考试考点:婚姻法律知识

本案离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否准予离婚问题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到民政局进行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

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协议离婚节省时间和成本,但前提是需要对子女抚养问题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诉讼离婚可能时间相对较慢,但的好处就是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和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分歧较大的话,法院会依法作出一个相对公平公正的判决。

在本案中,王宝强显然已经选择了诉讼离婚。而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存在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这些情形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如果没有发生《婚姻法》列举的前面五类法定离婚情形,那么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酌定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对于以上十三大酌定情形的,法院一般不会立即准予离婚,而是会给夫妻双方一个矛盾调和期六个月。此种情形下,各地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不尽相同,有些法院会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夫妻不准予离婚;也有些法院会作一个调解和好笔录,在原告撤诉后作出民事裁定书。但不论怎么样,都会有一个证明原告曾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律文书,如果一方在六个月之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情况下会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但从递交离婚起诉状的那天开始,如果无法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或者撤诉结案的话,双方必然会经历一个漫长等待的过程。简易程序审限三个月,普通程序审限六个月(经院长批准可再延长六个月),二审审限是三个月。所以,是可以调解解决。

二、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

● 先看孩子是否亲生子女的辨别方法

自爆出王宝强宝宝的宝宝与王宝强宝宝的经纪人的照片,就陆续有不少人开始为王宝强宝宝担心了,吓死宝宝了。这养了这么多年的一儿一女是否为他的亲生骨肉呢?现实生活中,也确实有媒体报导过部分真实案例,男方在养育了十多年之后的某一天,通过做亲子鉴定发现这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顿时犹如晴天霹雳,惘然不知所措,在向法院提出离婚及赔偿后,法院判决女方向男方支付共同生活期间孩子的抚养费用以及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在孩子出生时男方就已经知晓非亲生骨肉但仍然愿意抚养,事后再提出支付抚养费等请求的,法院会因非欺诈性支付而不予支持赔偿请求。

如果王宝强在向法院提交了马蓉出轨的有关证据的同时,又提出做亲子鉴定申请的,法官认为该证据有一定的证明效力,会同意其提出的亲子鉴定申请。如果此时马蓉不同意或者不配合,而又无法提供孩子是王宝强亲生骨肉的充分证据的,法院会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的规定,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即王宝强)的主张成立。认为王宝强和孩子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

● 抚养权

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主要和年龄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孩子的年龄在2周岁以下,一般情况下都会判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如果孩子的年龄在10岁以上的,应考虑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的年龄处于2周岁以上不满10周岁的这个阶段,主要从父母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看哪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本案就属于这个情况。

(1)要看父母双方的身体情况

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2)要看父母双方的生活环境

父母双方的生活环境包括很多方面,比如经济条件、与孩子相处时间长短、能为孩子提供上学的机会性或者便利性等诸多内容。在经济条件方面,主要比较的是双方的收入状况,谁的收入高,谁有可能为孩子今后的教育、生活、成长等方面提供更好的环境,谁就更有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在生活时间方面,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谁与随孩子在一起生活的时间越长,谁有可能会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孩子已经上幼儿园的话,可会考虑幼儿园的地点及接送上下学的便利性等方面。但如果父母双方中的一方有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良嗜好,比如嗜赌嗜酒嗜毒等严重不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行为,那么即便其他条件都优渥,法院也不会考虑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这一方父母享有。单独随父母中的某一方生活时间比较久,孩子已经形成习惯,骤然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所以一般就判给孩子习惯了的生活的那方。

(3)要看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孩子的生活时间长短

考虑到中国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抚养孙儿孙女的这一社会现状,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如果差不多的话,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现在中国年轻人在外奋斗打拼事业的居多,小孩子一般都跟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一起生活,日久生情,这时候如果父母都要求享有孩子抚养权的,而哪一方父母的父母有能力又愿意继续帮助抚养孙子女的,法院一般会考虑把孩子的抚养权判归哪一方。

当然,法院判决后的抚养权也并非永远不变的,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是可以变更的。如果抚养一方出现了对孩子成长不利的情况,或者孩子十岁之后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这时候还是可以协商或者另行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的。

在本案中,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马蓉确实存在婚内出轨的行为,可能会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方面有一定的影响,但不会是决定性的,最终是否能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关键还是要以是否对孩子今后成长有利为判断标准。就本案而言,王宝强与马蓉婚后生育了两个孩子,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形,很有可能会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孩子。

● 抚养费数额

不管孩子判给谁,都只解决了孩子今后跟谁生活的问题,并不代表另一方对孩子就可以不管不顾了。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每个月给孩子抚养费(当然经双方协议也可一次性支付),直到孩子能够独立生活为止。而且,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还享有定期探望孩子的法定权利,即探望权。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要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综合确定。一般情况下,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按照父母月总收入的20%到30%之间确定,如果要承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比例稍高,但一般不会超过50%;无固定收入的话,那就按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离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据悉,今天(2016年8月15日)上午,王宝强在诉状中提出要求予以分割的共同财产有包括9套房屋,其中包括美国洛杉矶的一处房产,多家公司股权、出资,一辆宝马x5轿车、一辆宾利轿车,爱马仕、LV、香奈儿、GUCCI、PRADA、迪奥、范思哲、芬迪、TIFFANY等品牌的珠宝、首饰、名表、包、服饰等,此外还有存款、股票、理财产品、保险、原创设计品牌等。

首先必须明确的一个观点是:婚内出轨行为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马蓉不论是否存在婚内出轨的行为,都有权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只有当一方在离婚期间隐瞒转移财产时,当事人可以主张倾斜分割财产,具体倾斜多少由法官视具体情况而定,比如考虑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扶养子女方、生活困难方等因素而综合确定。

其次,如果确有证据(如照片、聊天记录、出入酒店的照片及开房记录和录音等)能够证明马蓉婚内出轨为真,王宝强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马蓉也有证据能够证明王宝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则双方会丧失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胜诉权。根据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也有可能影响马蓉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子女抚养必须考虑和谁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最后,就财产分割方面,除了美国洛杉矶的房产和股权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之外,其他财产如果双方在处理过程中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先进行价值评估,再折合成现金进行分割。至于股权,虽然自今年3月份开始,王宝强的公司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曾发生过五次企业工商信息变更、两次股权转让,使得提起离婚诉讼时王宝强成为公司自然人股东,但因股权尚在王宝强名下,这仍然改变不了这部分股份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收益的事实,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此可见,即便按照王宝强身价保守估计的1亿元来算,马蓉可从此次婚变中至少分得5000万元。不过因信息量有限,无法提供完整详尽的案件分析,谨以公众已经知晓的信息为样本,辅之以一定的假设情况进行法律分析。但本次事件仍在持续发酵中。就在今天8月16日上午,马蓉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离婚案件,但里面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有很多,王宝强诉讼离婚的最终结果肯定是离婚,毫无疑问,就是时间的问题,但由此给了我们普通老百姓很好的一次婚姻普法的机会。有些人提出“请律师不要再消费王宝强”,但我认为,律师在分析这次事件的同时,也是借助于活生生的案例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法律知识传播得更快更广更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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