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起报名!2023年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招生入学办法和学区划分范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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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招生入学办法和学区划分范围公布,8月10日起报名,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具体安排,希望各位家长及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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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入学条件

  (一)辖区正常入学条件

  1.两证齐全: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不动产证、房产证发证时间或购房合同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

  2.三代同堂:三代人长期同住生活,户口在同一个户号上满3年以上(2020年7月31日以前有效)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中心城区无房产,需提供户口簿,社区街道证明其实际同住,可到(外)祖父母房产所在学区的学校入学。

  3.政策性择校:(1)持有宜春市委、市政府颁发“投资者绿卡”的企业投资者,须提供“绿卡”及户口簿;(2)现役军人、烈士等人员子女须提供户口簿、父(母)亲军官(士官、士兵)证、烈士证等材料;(3)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等;(4)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须提交政府的相关文件证明,经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择校。

  4.公租房(中龙花园,不含转租住户):户口簿,租房合同及发票、缴纳煤气、水电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2023年近3个月)。

  5.小产权房:户口簿,购、建房相关证明及缴纳煤气、水电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2023年近3个月),社区街道证明,且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无合法住宅产权,可在其住址学区学校入学。

  6.拆迁户:拆迁户子女可凭近3年(36个月内)拆迁合同和户口簿双向选择到新购房所在学区或原拆迁房学区小学入学;暂未购房并在城区没有其它房产的拆迁户子女,可在原拆迁房学区小学入学,如要在暂住地学校入学,须提供拆迁合同、租房合同、缴纳煤气、水电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2023年近3个月)及社区街道开具的居住证明,经核实后,可在暂住地学校入学。

  以上所述的房屋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暂未获得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须提供正式备案购房合同原件、缴款凭证。

  (二)辖区其他入学条件

  1.随迁类:在经开区经商,凭户口簿,父母一方或双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居住证明、缴纳社会保险凭证(2023年近3个月),学生入学时应处于营业状态。在经开区务工,凭户口簿、父母一方劳动合同、企业证明(由法人代表签字企业盖章)及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凭证(2023年近3个月)。

  2.租住类:户口簿,租房合同及发票,缴纳煤气、水电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2023年近3个月)。

  3.寄住类:户口簿,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产权人房产证明。

  对以上三类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人员劝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指定学校:宜春三小凤凰校区、新康府学校、宜春八小珠泉校区、实验小学金桥校区、宜春四小、金园小学。

  (三)社区完小入学条件

  各社区完小招生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招收本社区的适龄儿童,确保适龄儿童100%接受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除外)。

  金园小学招生范围:马王塘社区、宝利社区内的适龄儿童。

  江丰小学招生范围:江丰社区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枫林小学招生范围:枫林社区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四)转学条件

  中心城区学生原则上互不转学;小学2-6年级超过45人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外县市回乡就读、农村户籍在宜春中心城区内购置房产的及拆迁户适龄子女,学区内有学位可在学区内学校就读,如学区内学校无空余学位,继续在原学校就读。

  二、报名流程

  (一)新生报名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时间:2023年8月10日—8月15日

  (2)微信报名方式:登录http://ysx.ycjytyy.com/网址,或关注“宜春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点击正下方“便民服务”中的“招生服务e网通-幼升小”,进行报名。电脑端和手机端均可使用,报名后可以在系统中关注审核进度、查看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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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服通报名方式:打开支付宝应用,点击输入框,搜索“赣服通”小程序,并进入赣服通小程序,选择宜春市-宜春市,可点击“宜春热门”,选择并点击“幼升小”,进入宜春招生报名系统;向上滑动页面,点击“一件事一次办”,跳转到一件事一次办页面,选择“义务教育入学(幼升小)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进入宜春招生报名系统。

  2.第二阶段网上审核

  (1)初审由报名学校审核;

  (2)复审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3.第三阶段打印入学通知书

  8月23日起家长可在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入学通知书。

  4.第四阶段学校报到

  (1)时间:2023年8月25日—8月26日

  (2)准备材料:适龄儿童家长携其子女持入学通知书,江西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转学登记

  1.时间:2023年8月10日—8月15日

  2.地点:学区所在学校

  3.要求:须提供相应转学材料原件、复印件,填写《转学登记表》,并在1个月之内完成电子学籍的接续工作。如学区内学校无空余学位,继续在原学校就读。

  三、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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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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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咨询电话

  0795-7289295(宜春市经都学校)

  13340114662(金园小学)

  13879525565(江丰小学)

  15297947608(枫林小学)

  0795—3138111(宜春黄冈实验学校)

  0795—3556888(宜春昌黎实验学校)

  监督举报电话:0795-720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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