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城区一年级、七年级网上预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啦!
2023年7月20日,《安远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已出台,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将于7月24日—31日开展网上预报名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朋友们,参照《办法》规定,及时到网上进行预报名。
安远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赣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3〕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规范原则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杜绝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的招生行为;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免试、就近、划片”原则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单校划片方式,按照学区划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优质均衡发展原则
按照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优质均衡办学要求和学校教室、教师等资源情况,从严控制班额,逐步化解大校额。即小学一至五年级控制在45人以内,小学六年级控制在55人以内,初中各年级控制在50人以内,班额达到人数上,不接受转学。
(四)阳光招生原则
各校要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如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日程安排、招生结果等),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
(五)“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
一年级、七年级新生严格按2023年秋季学区划分办法进行划片招生。二至六年级学生原则上按新学区划分报名,若居住地址被划分在新的学区,有意愿留在原学校就读的,自行下载《安远县城区中小学留校就读申请表》(附件5),按申请表标注的操作流程办理,教科体局相关股室盖章批复后可在原学校就读。八、九年级学生原则上在原学校就读,原三中八、九年级学生由东江实验学校统筹划分在东江实验学校、濂江实验学校。
三、招生入学对象
(一)城区所有欣山镇户籍的初中生、小学生及持安远县欣山镇有效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二)一年级招生对象。符合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且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安远县欣山镇户籍适龄儿童、持安远县欣山镇有效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三)七年级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安远县欣山镇户籍2023年毕业的小学生、持安远县欣山镇有效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四、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一年级至七年级学生在网上报名,八、九年级8月底到学校现场报名。
一年级至七年级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入学报名系统”报名(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7)。根据学区划分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限报一所学校。报名入学依据材料主要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等。七年级学生报名时需提交小学毕业证书。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
空挂户、搭户、集体户不作为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
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能作为本学区入学依据。
城区学校有空余学位,可以招收非欣山镇安远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没有学位学校不再接收非欣山镇安远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有空余学位,学校在招收非欣山镇安远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出现学位不足的情况,可以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或实行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未被学校录取的,可以自行选择有学位学校就读。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学校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一)欣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住、户一致”的欣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户主为其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保障性住房使用权人为其父母)一致,均属于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的,需提交以下材料: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
2.“住、户不一致”的欣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在欣山镇,因拆迁致居住地址变更(购房、租房等)但没有迁移户口而出现户口和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拆迁有关证明材料及监护人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书、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协议等)以及对应的水、电、燃气等其中一种缴费发票。
(2)户籍在欣山镇,非拆迁原因在城区自建房、新购房、租住廉(公)租房且已居住满2个月以上(即6月30日前已入住),没有迁移户口而出现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购买房产的户主或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协议)以及对应的水、电、燃气等其中一种缴费发票。
(3)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并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内房产的入学对象,需提交以下材料:购买房产的户主或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能证明祖孙关系的证明材料(不在同一本户口的)。
3.户籍在欣山镇,因为学区调整,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有同胞哥哥(姐姐)在别的学区小学就读的,为方便家长接送,如家长有意愿,可以调剂到一年级新生所在学校报名入学。
(二)符合政策适龄儿童、少年
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等特殊人群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子女,根据《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赣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9〕10号)、《中共安远县委办公室、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2019-2021年招才引智计划〉的通知》(安办字〔2019〕58号)、《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远县鼓励客商投资优惠办法〉的通知》(安府字〔2021〕24号)等文件相关条款规定执行,由教科体局在线下现场审核确认。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远县户籍适龄听障、智障等儿童少年,可报名就读安远县特殊教育学校。其他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确定的学区范围,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开学前完成对需要教育安置认定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薄、残疾证原件的初步审验,并收集复印件,加盖公章,统一造册后再向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提出申请。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由招生片区的学校接收随班就读;中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由特殊学校接收就读;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或特殊学校实施送教上门。因身体等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需延缓入学或不能入学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通过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认定审批。
(四)非欣山镇安远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调入县城(欣山镇)工作人员子女,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工作调动凭证、固定住所证明。
2.户籍不在欣山镇,但在城区购房、租住廉(公)租房且已连续居住满3个月以上(即5月31日前已入住)的人员子女,需提交以下材料:购买房产的户主或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协议)以及对应的水、电、燃气等其中一种缴费发票。
3.父(母)在城区(欣山镇)经商办企业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连续满3个月以上的(即5月31日前已取得),需提交以下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固定住所证明、户口簿。
4.父母一方在我县县城(欣山镇)务工满3个月以上的(即5月31日前已在欣山镇务工),需提交以下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县城务工单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为其购买社保已满3个月的凭证(或近3个月以上工资单、工资银行流水)、固定住所证明、户口簿。
(五)非安远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非安远县户籍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参照非欣山镇安远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需提交以下材料: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居住证、户口簿等。
(六)二至六年级留在原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至六年级学生原则上按新学区划分报名,若居住地址被划分在新的学区,有意愿留在原学校就读的,网上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或租房的租赁协议)、学校和教科体局盖章的《安远县城区中小学留校就读申请表》(附件5)。
(七)对于无法在入学报名系统大数据比对等其他特殊情况的,需提交相关资料至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五、招生程序及时间
(一)网上报名审核(7月24日—7月31日)
所有符合城区入学资格的一至七年级学生,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通过手机(电脑)点击“安远县学生入学报名系统”链接、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上申报,并按照要求提交入学申请材料。
具体报名时间如下:
1.一年级、七年级学生网上报名时间:7月24日—7月31日
2.二至六年级学生网上报名时间:另定时间
(二)学生报到注册(8月29日—31日)
学生在各校完成缴费登记注册。
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的入学学生,由县教科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有学位富余的学校就读。
六、学区划分
根据2023年拟定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安远县城区学校办学功能定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今年改建东江实验学校、濂江实验学校等实际情况,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由教科体局根据各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学位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在2022年学区划分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4)
八、其他
本《实施办法》只适合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因为学区划分后的入学安排,义务教育其它年级转学的,按照《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安远县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详见附件6;
监督监察电话:0797-3739618;
政策咨询电话:0797-3723891。
>>>点击查看附件
1.安远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
2.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示意图
3.城区初中招生区域划分示意图
4.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5.城区中小学学生留校就读申请表
6.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7.“入学报名系统”操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