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6年全文
各位代表:
我受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换届以来的工作回顾
2011年换届以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内江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进内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确保了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等方面的文件精神,明确了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具体要求,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县(区)、乡镇人大进行调研、督促和指导,推动了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了全市人大工作在党委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充分发挥了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做到重要工作党组讨论决定,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决议决定、重大问题等事前报请市委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坚持人大工作服从市委工作需要。近年来,按照市委安排,常委会先后对内江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内江城市规划区可利用土地、县域经济发展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有前瞻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为市委决策提供了依据,推动了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原则,保证了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坚持抓重点,议大事,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常委会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事项,先后作出重要决议决定23项,有效地推进了内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改变我市商贸业发展滞后的现状,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快内江商贸发展的决议》,有效地促进了我市商贸业进一步发展。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批准〈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2015年地方债务限额的报告〉的决议》,要求市政府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全面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为保护甜城湖水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甜城湖保护管理的决议》,并连续五年对该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甜城湖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内江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常委会继2012年6月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决议》后,又作出了《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对推动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内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始终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强化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一)围绕经济运行开展监督,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运行,常委会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跟踪督促“十二五”规划的执行和“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常委会先后组织对工业经济发展、工业园区建设、现代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发展等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相关专项报告,并提出建议意见。
(二)围绕财政预决算开展监督,促进公共财政稳健运行。常委会把预算审查监督放在重要位置,建立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每年组织专家对本年度市级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及上一年度市级财政决算、部门决算等情况进行集中审查,提出建议意见。坚持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市政府扩大审计覆盖面,强化了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强化了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为切实提高政府投资使用效益,常委会加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要求市政府科学确定项目,强化项目监管,规范项目决策、项目财评、项目审计等工作,确保了项目质量、项目安全和资金安全。常委会还强化了对政府债务的监督,督促财政部门在预决算草案报告中增加了政府债务的相关情况,同时还加强了对棚户区改造资金、城市维护费安排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围绕“三农”问题开展监督,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常委会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做到年年有议题,常抓不放松。听取和审议了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小微水惠民工程五年攻坚战、农村公路建设、水库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常委会还围绕扶贫移民、粮食安全、城乡饮用水安全、水产渔政、林业产业发展等工作开展了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形成了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
(四)围绕城市建设管理开展监督,促进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常委会通过对内江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市政府加快完善控规、详规和各类专项规划,抓好多规衔接,强化规划监督管理,严格依法实施规划,维护了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了城市总体规划得到全面有效实施。常委会还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区过境高速公路建设、新城排污管网规划建设、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
(五)围绕民生和社会事业开展监督,促进社会和谐。常委会坚持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重加强了对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统筹城乡就业及劳动争议调解、食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科技成果转化、旅游重点项目推进、残疾人民生工程建设、养老服务业发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等工作的监督,促进了一大批民生问题的解决,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转向民生、惠及百姓。
(六)围绕司法工作开展监督,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庭建设、司法调解、刑事审判、推进司法公开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刑事诉讼监督、公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清网”行动等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一系列专题视察调研,提出了审议意见。
(七)围绕社会关切,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先后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开展了对内江城区治堵和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专题询问,推动了我市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城区交通拥堵状况得到有效缓解。
(八)围绕提升行政效能,着力加强工作评议。为强化监督工作力度,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工作评议,共评议了18 个部门。通过开展工作评议,被评议部门评出了干劲,评出了活力,评出了良好的精神状态,评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升了行政效能,增强了被评议部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九)围绕推进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着力加强执法检查。常委会先后组织对食品安全法、税收征管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扶贫开发条例等13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相关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审议意见,保证了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遵守和执行。常委会还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部分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立法调研和征询意见工作,很多建议意见得到采纳。
(十)围绕维护法制统一,强化备案审查。常委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先后对市政府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20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行政行为,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同时,常委会按要求及时将市人代会和常委会作出的规范性文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十一)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不断适应信访工作新要求。几年来,共依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902件(次),均及时转办和督办,妥善处理群访事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不断规范任免工作。坚持做到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对拟任命干部实行法律知识考试、作任职打算报告、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同时,按照全国人大、省人大的要求,今年落实了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换届以来,共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4人次,其中任命170人次,免职84人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五、积极做好地方立法准备,加快承接地方立法步伐
常委会按照《立法法》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坚持市委领导、人大主导的原则,积极做好地方立法准备工作。依法设立了内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明确了法制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制定了内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组建了内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专家组,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拟定了内江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需求项目规划(草案),向省人大常委会上报了《关于申请确定内江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请示》和相关材料,经2016年7月23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决定,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为加快地方立法步伐,《内江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已提交本次大会审议表决。
六、夯实基础,加强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不断探索和改进代表工作方式方法,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务,使代表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坚持有计划、有组织地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开展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活动,认真吸纳代表意见建议,使常委会各项工作更加接地气、顺民意;认真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围绕甜城湖建设、依法治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扶贫攻坚等开展视察和调研,为代表履职打下了良好基础。开展代表小组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组织代表参与了全市千企万人测评机关行政效能活动,开展了“扶贫攻坚——市人大代表再行动”等活动,积极发挥了市人大代表在脱贫攻坚工作和推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征询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坚持向代表寄送学习资料,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对新当选的市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组织内江代表团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培训。坚持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督办方式,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换届以来,市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13件,建议、批评、意见774件,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率逐年提高。
坚持加强与县乡人大的联系和指导,通过上下联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组织参加培训,邀请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研究答复县(区)人大工作中的问题等形式,加强对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为切实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常委会党组及时上报了关于做好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经市委同意后并转发各县(区)执行。同时,还成立了选举工作办公室,由常委会领导带领选办有关人员分别到各县(区)、乡镇亲临现场具体指导,使全市在法定时间内依法选出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确保了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常委会还根据市委对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做好市人大换届选举各项筹备工作,依法按程序选举出新一届市人大代表398名,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有新的提高。
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常委会积极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
(一)思想建设常抓不懈。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刻剖析人大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了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讲政治守规矩的行为规范,以制度规定推进以“讲政治、讲学习、讲法治、讲廉洁”为内容的“四讲”地方权力机关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制度,定期举办专题法制讲座,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二)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常委会始终把弘扬新风正气摆在自身建设突出位置,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制定了《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加强庸懒散浮拖等问题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要求,强化主体意识、强化廉政教育、强化制度建设,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明显加强。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挂帮包”、“双联”、结对帮扶、定点扶贫和脱贫攻坚等活动,切实为贫困村产业发展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增收。
(三)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常委会先后建立完善了公民旁听人民代表大会暂行办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专题询问试行办法等,修订了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废止了备案审查办法,促进了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制定完善了常委会机关内部管理相关制度,提高了机关管理水平。
(四)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常委会以素质能力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文化机关和廉政机关创建,选派年轻干部赴藏区、基层挂职锻炼,举办演讲比赛,选派干部参加培训等多种形式,强化了对机关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进一步激发了机关干部的活力,提高了工作效能。高度重视内刊、网站宣传平台的作用,通过开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30周年纪念活动,编辑《内江人大三十年》和《人大工作》,开展内江人大新闻奖评选,在《内江日报》开辟《人大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展示代表风采。通过新闻媒体对常委会有关会议和各项活动的实时报道,使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始终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各位代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已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是中共内江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以及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决定权的行使还不够充分;监督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改进;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回顾换届以来的工作实践,我们对做好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有以下四点体会和启示。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政治原则,是地方人大工作充满生机活力的政治保障。换届以来,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摆在首要位置,自觉接受市委的领导,重要活动、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对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行为规范,有力地保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按宪法和法律办事是地方人大履职行权的根本原则。地方人大常委会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履职,才能有效行使职权。换届以来,常委会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依法依程序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决定重大事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挥了权力机关的作用。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凡是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事项,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集体表决形成决定。
(三)关注民生、服务人民是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地方人大常委会必须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注意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换届以来,常委会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通过组织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及时作出审议意见或有关决议决定,使一些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急迫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推动地方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地方人大常委会必须切实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把握好人大工作规律,认真研究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常委会注重正确处理求真与务实、务实与创新、创新与进取的辩证关系,在监督方式、制度建设、代表工作等方面都有创新举措,努力做到了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
今后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市加快产业发展、积蓄发展能量的攻坚期,是加快基础建设、改善发展条件的突破期,是建设幸福美丽内江的关键期,也是人大工作乘势而上、奋发有为的重要机遇期。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建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内江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市第七次党代会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有关文件、市第七次党代会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好地凝聚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打造“内江实践方案”升级版,全面推进“一枢纽一中心一新城”建设、全面推进幸福美丽内江建设的强大力量,将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贯穿到人大的各项工作中,保障和促进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要认真贯彻《立法法》,坚持市委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人大主导地方立法的体制机制,加强立法能力建设,积极发挥人大在立法和依法治市中的主导作用。要根据市委决策部署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和有关事项,开展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三、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要围绕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着眼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对涉及长远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重要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任免程序,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全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强化任后监督,适时启动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及实施办法和《中共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市委工作重点,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努力增强监督实效。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对政府工作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评议制度,坚持和完善专题询问办法,不断创新监督方式。要围绕依法治市,进一步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促进司法公平正义,推动法治内江建设,推动内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五、更加充分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要进一步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自觉接受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代表履职平台,更好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要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和渠道,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完善办理程序和办理运行机制,健全督办重点建议机制和办理落实情况回访督查机制,进一步推动办理工作从重满意率向重落实率转变。
六、进一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扶贫开发和精准扶贫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继续加强对《四川省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适时听取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情况报告,在强化监督中,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持之以恒抓好自身建设。要切实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努力实现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要创新工作思路,增添工作措施,加强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人大工作水平。要加强与县(区)人大的联系和指导,共同推动人大工作向前发展。
各位代表,责任重于泰山,使命催人奋进。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内江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市第七次党代会和本次会议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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