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身份述行布迪厄社会学理论的言语行为视角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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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身份述行布迪厄社会学理论的言语行为视角

一、述行: 阶级身份的赋魅机制布迪厄所使用的“述行”范畴无疑出自英国当代语言哲学家奥斯汀( J L Austin)的言语行为理论。他认为,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正是在被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和乔姆斯基( Noam Chomsky) 的生成语法理论所忽略的言语行为意义和社会世界之间的关系上体现出其理论活力,认为语言既非索绪尔所说的那样是“某一群体成员所共享的集体财富”,也非乔姆斯基所说的那样是“语法的形式属性所赋予的特权”; 因此,语言的交流也不仅仅意味着对一套按照语法规则形成的信息进行编码和解码,获得某一语言能力也并不像掌握一门专业技术那样简单可行。因此,布迪厄赞同奥斯汀的观点,即认为,一个言语行为的发出( 布迪厄截取了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中的关键术语“述行”范畴) 无所谓“真”或“假”,而是“恰切”或“不恰切”。只不过与奥斯汀不同,在布迪厄这里,究竟何谓“恰切性”以及恰切性又是如何建构现实的,也就是说,当一个言语行为的恰切条件得到满足时会带来怎样的言后效果等问题思考得更加清楚。

布迪厄认为,述行性是所有语言交流中都会出现的符号宰制的结果,是所有社会身份形成的秘密机制。社会身份其实不过是话语述行的结果,是命名行为的神奇效果。他认为,述行话语就是指“合法的人”( 与奥斯汀所使用的“合适的”一词相比更突显出其本身的话语述行特征) 使用合法的语言,即权威的同时又是被赋权的语言,声称其有效性并最终使之合法化和自然化。因此,“任何社会学理论都必须考虑到行动者对社会世界的表征方式,更确切地说,应该考虑到他们是如何为建构对这一世界的看法,并最终建构这一世界本身所作的贡献。换句话说,要考虑他们是如何为了将自己理解世界的观点以及他们在这个世界中所拥有的地位的观点强加于他人身上而通过表征劳动

( labor ofrepresentation) 的方式不断述行,并最终形成其社会身份的。”在谈及种族及地域等身份属性的等级制时,布迪厄认为,社会身份并不意味着“由‘自然边界’所分离出来的‘自然疆域’的‘自然分类’”。那些所谓身份的客观属性,那些看似物质的、科学的分类表象,如集体成员所共同使用的语言,共同拥有的诸如图腾、旗帜、徽章等颇具象征意义的物体实际上不过是一套导致客观化、自然化的话语表征和述行的结果。话语通过分化原则划分边界,确定疆域,将一套关于社会世界的理解,尤其是对“共同体”的理解强加于某一群体身上,生产出意义以及对意义的共识,从而建构一种集体信仰和社会身份,最终形成社会现实。

因此,是关于社会世界的语言 /符号( 语言虽然不是惟一的符号形式,但在现代社会中毋庸置疑是最突出的符号形式) 表征或述行构筑了理解社会世界的方式,构筑了社会现实本身,因为“述行话语,或曰政治先 ( pre-vision) 本身就是一种预 ( pre-diction) ,其目的是要将其言说的东西变成现实。实际上它也确实最终通过言说、通过预 言也同时使它被预 言,通过使它可以被想象尤其是被相信而创造出集体表征和愿望从而生产这一事实的。”因此,对于布迪厄来说,有关地域、阶级、性别等社会身份的话语都是述行话。阶级理论语,其目的是要通过一套新的疆域或边界的定义来挑战原有的范畴与意义,使一个群体身份或是不同身份之间的疆域合法化,变成现实。因此,身份的合法化过程其实不过是一个赋魅的过程,一个“生产神秘序列”的过程。


二、符号资本: 阶级身份述行的恰切条件奥斯汀首创的言语行为理论一方面强调语言的创造性功能,强调语言建构现实的能力,但另一方面又试图揭示言语行为的局限性,并为言语行为成功述行设定了严格的恰切条件。同样,在布迪厄看来,作为话语述行的神奇效果,阶级身份的话语建构并不是像索绪尔结构语言学所说的那样充满符号的任意性,相反,它离不开一套满足带来这些言后效果的严格的条件: 即一套赋予言说者以述行权力,并同时也使得听者认同和误认这种权力的体制。他认为,正是这种恰切性,或曰有效性,使得话语具有“述行魔力”,得以生产和维护其所声称描述的社会现实。

布迪厄认为,身份述行的神秘性在于实则为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却能给人一种为所有人服务的表象。布迪厄说: “述行话语的魔力的真正来源在于 的‘部 门’( ministry) ,即一个委任某一个体 ( 国王、牧师、发言人等) 代表集团说话和行事的机构,反过来,这一机构在他这里建构,同时也正是被他所建构。更准确地说,在于‘部门’这一体制选定某一合法代表作为能够通过语言作用于社会世界的合法人的社会条件,委任他作为集团与社会世界之间的媒介,并配备一些必要的标识来证明他并不是以己之名擅自行

事。”因此,布迪厄理论中所提到的个体的能动性强调的是个体行为的“群体性积淀”,即“文 系的能力”。布迪厄理论中的“习性”( habitus) 范畴正是他用来解释身份的这种“群体性积淀” 特征的重要术语。他说: “习性是社会化的主体性”,它赋予主体以社会、集体的属性。习性是由沉积在个人身体内一系列的历史关系所构成,它指一个人自孩童时期起就被外部现实、教育经历和个人努力等不断询唤、建构,长期形成的一套持久的思想和行动的习惯,终有一天,对这一套规范的遵守和执行会被身体化( em-bodied) ,变成无意识,变成一种必需品并最终转变为性格倾向。由此布迪厄说: “实践意识与其说是一种心理状态,不如说 …… 因 ( hexis,即某些与社会世界发生关系的长期的身体行为) 是被实现的、身体化的政治神话,它被转化为永久的倾向,一种如何站立、说话、走路,到 最终感觉、思想的长期的方式。”反过来,这种性格倾向又具有生成思维、知觉及行动的能力,指导并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生成出各种有意义的实践,形成各种有意义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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