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联网收费形式下高速公路稽核工作的思考 范文 本页是精品最新发布的《全国联网收费形式下高速公路稽核 工作的思考范文》的详细文章,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全国联网收费形式下高速公路稽核工作的思考 全国联网收费后,计重收费改为车型收费,ETC车辆改为实际 路径收费。这些都给稽核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政策调整对稽核工作的影响 (一) 单次缴费金额较之前增加更多,逃费获利更大、动机 更强 取消省界收费站后,车辆出省时将不再进行结算,通行路径 全程不再受省界收费站阻碍,通行效率将大大提高;单次缴费金 额较之前增加更多,运输车辆逃费获利更大,在利益的趋势下, 运输主体逃费动机更强。 (二) 政策调整后,收费信息传输方式增加收费稽核工作难 度 政策调整后,跨省通行车辆缴费的实际路径还原将止于省界 路段,虽然ETC用户可以按路段进行计算,但利用人工车道获取 通行卡的用户仍可以采用倒换卡、双胞胎车的方式进行逃费,由 于车辆驶入口位置与出口结算位置不在同一省份,跨省信息获取 难度更大,无法还原实际收费情况使得稽核工作更加困难。 二、政策调整后稽核工作的对策 (一)稽核工作需要收费数据共享,全国收费稽核系统需统 由于省界收费站取消,思想汇报范文通行高速公路车辆出入 口不在同省份的数据无法获取,将导致整个数据链不完整,各省 无法获取准确收费信息,就无法稽核收费数据。因此,需要共享 全国收费数据,建设全国统一的收费稽核系统,保证收费稽核业 务的正常进行,保证国有资产正常收益。 (二) 稽核工作需要区域协同联动 各省的高速公路收费稽核工作需要区域协同联动,互相配 合,实现信息共享、通行异常车辆通行数据交换、互相核查。例 如相邻省份联合发布黑名单,将跨省稽核区域协同联动常态化, 进行协同核查和逃费追缴。 (三) 稽核工作需要内查与外查相结合 稽核工作对内需要强化收费人员思想教育,减少内外联合收 费****事件的发生。稽核部门针对私放非免费车辆、私改免费车 型或集体内部互相串通违规等偷逃漏费行为,可以对站点、车 道、收费员的收费数据,对违规车辆的行为进行画像,形成该类 逃费车辆的稽核模型,杜绝内部****现象的出现。 稽核工作对外需要将收费数据中的异常数据,如将短途且一 日之内频繁出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列入重点稽核对象全面分析,查 证车辆通行信息、收费信息、车牌信息、照片等取证信息,范文 参**网T0P100范文排行进行收费追缴工作。 (四)稽核工作需要完整的证据链,强化与执法部门的协作 稽核工作从数据分析、证据收集上传、数据共享到逃费追缴 的全过程,需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强化与执法部门的合作,与 各个部门积极协调,加大对逃费车辆的打击。构建联动机制,与 高速交警、路政、地方公安等部门共同配合,利用完整的证据链 追缴偷逃费用,保证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利益与国有资产正常收 益。 稽核工作需要从多个方面共同入手,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 术和智能化稽核手段寻求更经济性的解决方案,既要保证通行费 的正常收缴,又要从工作实际出发采用合理、适用的稽核方式, 促进髙速公路收费健康发展,同时促进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全国联网收费形式下高速公路稽核工作的思考范文》全文 结束[END]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2e4d0fa74c66137ee06eff9aef8941ea66e4b5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