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式的根本性质及定义 等式的根本性质: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整式,等式仍然成立。含有等号的式子叫做等式。等式可分为矛盾等式和条件等式。等式的根本性质: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整式,等式仍然成立。含有等号的式子叫做等式。等式可分为矛盾等式和条件等式。 等式的根本性质性质1 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整式,等式仍然成立。 假设a=b 那么a+c=b+c 性质2 等式两边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整式,等式仍然成立。 假设a=b 那么有a·c=b·c 或a÷c=b÷c 〔c≠0〕 性质3 等式具有传递性。 假设a1=a2,a2=a3,a3=a4,……an=an,那么a1=a2=a3=a4=……=a 等式含有等号的式子叫做等式。等式可分为矛盾等式和条件等式。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整式,或者等式两边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整式,或是等式左右两边同时乘方,等式仍然成立。形式是把相等的两个数〔或字母表示的数〕用“=〞连接起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343c7c141323968011ca300a6c30c225801f0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