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福利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会经费合理有规的使用,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对工会相关福利发放规定明确如下: 一、适用范围:工会会员(按我司实际,工会会员特指入司三个月以上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自愿加入工会的员工) 二、发放内容及标准 序号 福利项目 金额标准/元/人 说明 1 生日祝贺金 元 实物蛋糕的形式发放 2 节福利 元 实物形式发放给工会女成员 家有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的工会成员3 独生子女费 元 凭独生子女证,每年“六一”以现金形式发放 元旦与春节、五一与端午、国庆与中秋4 节日福利 元 节以实物形式发放 5 夏季劳保 元 实物形式 按司内职级,凭结婚证以现金红包形式6 结婚礼金 元 发放 7 生育礼金 元 现金红包形式 8 住院慰问金 元 现金红包形式 9 丧葬慰问金 元 实物、现金相结合形式(另见注释) 10 旅游补助金 (另见注释) (另见注释) 注释: 1--丧葬慰问金对象为工会会员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的死亡慰问金; 2--旅游补助金:工会将每两年一次适时利用工作时期,分期分批组织会员旅游休养。补助金额按员工司龄长短视实际情况再定。 三、以上未涉及到的特殊福利项目,由公司党委总经理会研究决定。 四、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工会。 各类教职工福利的规定 1 一、 在编人员 1、正式调入我院人员(以人事处手续为准),经过申请并获得批准成为工会会员后,才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 2:凡要求加入工会的在编人员,需及时下载并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和申请表,经所在工会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带人事处正式调入我院的相关证明,到工会办公室办理入会手续。在经过院工会批准成为工会会员之日起,开始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二、 聘用人员 1、与学院签有一年及以上聘用劳动合同者,经过申请并获得批准成为工会会员后,才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 2:凡要求加入工会的聘用人员,需及时下载并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和申请表,经所在工会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带劳动合同证件及其复印件到工会办公室办理入会手续,在经过院工会批准成为工会会员之日起,开始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三、退休人员 1、凡退休之日起,不再享受工会会员的福利待遇,转为享受退休福利待遇。 2、在退休当年,凡是8月份底之前退休的可享受春节实物慰问品的50%,9月份及以后退休的,100%享受春节实物慰问品。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必须及时到工会登记,以确定其享受的待遇标准,并领取纪念品。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346e531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62725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