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栏及小区标语管理办法 (1)小区宣传栏由管理处或社区文化部统一管理。社区文化部根据宣传需要,提出设立宣传栏的位置、数量及外观要求,报管理处经理批准后,由专业人员建造。 (2)社区文化部主任根据本部门月工作计划及宣传需要制定宣传栏内制品的要求,并指定相关干事拟定宣传内容。 (3)社区文化部助理按主任要求及宣传内容,制作图文并茂、形式生动活泼的宣传制品 (4)宣传制品制作完毕后,经社区文化部主任审定后,安排专人张贴到宣传栏。 (5)任何外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在小区(大厦)宣传栏内、外张贴宣传品。特别是不良非法宣传品。 (6)管理处社区文化部有仅查处乱张贴行为,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7)社区文化部助理负责每月更换宣传栏内容,保证无陈旧、过期的宣传品。 (8)社区文化部助理负责对宣传栏的清洁(每月清洁一次)与养护工作,保证宣传栏内外干净、玻璃窗明亮、宣传栏完好。 (9)社区文化部助理必须将每期的宣传内容、版式材料收集汇编好,拍摄照片,并归档保存。 (10)社区文化部主任负责统计小区(大厦)内宣传栏的基本情况,并填写《小区(大厦)宣传栏分布情况清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3ced0766729647d27284b73f242336c1fb930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