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店面)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壹年,自2013年4月1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4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仟圆整。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六、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10日内应返还该房屋。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 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九、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贰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6d65e09856fb84ae45c3b3567ec102de2bddf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