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语创编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时间:2021.03.01 创作:欧阳语 (划横线部分为可替换部分,参照中国律师文书范本制作,绝对准确、正版。) 申请人:李某某,男,1970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XX财经中心某号楼某单元某某室,电话:81971XXX,13661057XXX 申请人因孙某某诉其离婚纠纷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 申请事项 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孙某在19xx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19xx年12月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结婚后一直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xx财经中心某号楼某单元某某室,且双方户口所在地均为北京市朝阳区,申请人并未在海淀区居住满一年,孙某起诉时的租赁合同显系伪造。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欧阳语创编 欧阳语创编 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特此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请贵院就此依法做出公正裁定。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 伟 年 月 日 时间:2021.03.01 创作:欧阳语 欧阳语创编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87b5c5ca2116c175f0e7cd184254b35effd1a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