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团体建立流程 按照名称核准→筹备申请受理→现场勘查→初审→审核→审批→下达同意筹备批复→成立筹备机构(6个月内召开成立大会)。 受理申请的条件:①登记管理机关具有管辖权; ②申请人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组织; ③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④拟任负责人(秘书长及以上职务)在业务上具有代表性、权威性; ⑤有固定的住所; ⑥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活动资金须3万元以上; 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名称核准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 ②7个以上发起单位加盖发起单位公章的可行性报告. ③发起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④发起单位在社会团体活动地域、领域内具有社会认识的权威性、代表性、影响力和资质的相关资料。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应提交行业分类的依据材料. ⑤由发起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承办人办理注册登记事宜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一式2份,其中《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一式3份。 申请筹备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筹备申请书.主要包括成立的理由,宗旨和业务范围,注册资金、住所、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章程草案等情况,以及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意见等.该申请书由发起人签署。发起人为单位的,由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发起人为7个。②业务主管单位关于筹备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审查意见.主要包括对该社会团体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住所等的审查意见及同意担任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意见。③章程草案.参照民政部发布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④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产权人无偿提供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和产权人同意无偿使用的证明,并注明期限;租用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和租赁协议。⑤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情况。分别说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职业、简历等身份情况。⑥验资报告。发起人确定开户银行后,持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社会团体开设银行账户证明书”开设临时银行账户,注入注册资金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⑦《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受理申请的条件:①筹备工作符合要求;②章程内容完备合法;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④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⑤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会员在区域分布上具有广泛性。(12个地市分别有10家左右企业会员)⑥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⑦申请筹备时无弄虚作假行为;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⑨无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需要提交的材料: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立登记申请书.包括筹备过程和召开成立大会、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等情况;②成立大会通过的章程;③成立大会及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纪要;④选举的负责人名单;⑤《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登记申请表》;⑥《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⑦《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⑧《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⑨《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96af32046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