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日常工作要求 一、出纳:当天的业务当天结清,单据与款项核对完毕,单据整理完毕交给会计; 二、会计:对出纳交付的单据进行审核、制单,当天交付的单据最迟于次日处理完毕;有问题的单据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处理日期不能超过三日;需要重新办理的经出纳回退给经办人员;会计凭证原则上每天将已制单凭证打印出来粘贴整齐,按序号排放,交付给会计师审核; 三、会计师:对已制单并粘贴整齐凭证进行审核,有问题凭证及时退回会计或出纳进行重新处理,无问题凭证加盖手章表示审核完毕; 四、财务经理:不定期对以上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每月各项财务工作节点: (一)需完成上期工作: 一、当月月末最后一日:出纳盘点现金,核对银行账务;会计处理单据,将全部单据进行账务处理; 有问题不能做账的单据必须及时向会计师和财务经理汇报,会计师和财务经理决定单据是否能在当月进行处理,是否需要回退经办人重新办理; 二、次月1日对上月单据和账务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计提税金,核对往来,做结账前的准备工作; 三、次月2日完成效益考核数据的填报和汇总,发起审批; 四、次月4日中午下班前完成财务分析,发起审批; 五、每月7日前发起上月税务分析; 六、每月7号完成上月账套结账工作,8号出财务报表,会计师和财务经理审批完毕;有汇总报表的公司,每月9号前将汇总报表发送至集团财务总经理和会计师审批; 七、每月11号必须发起纳税审批;有汇总纳税的公司,汇总纳税审批13号上午必须发起;如果当月纳税截止期有顺延,发起日期同样顺延; 八、每月14号完成上月凭证的装订工作; 九、最晚在纳税截止日期下班前完成纳税付款,如果不能成功付款,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未能及时汇报的,按公司规定处罚; (二)当月业务工作节点: 一、每月在纳税后三日内将纳税凭证处理完毕; 二、每月20号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分摊长期待摊费用; 三、每月22号前将缴纳、计提员工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凭证处理完毕; 四、每月26号前将工资发放、计提凭证处理完毕; 五、每月末分摊无形资产摊销业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91677b97375a417866f8fb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