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厂薪酬调整管理细则 第一条:目的与原则 为达到我司薪酬对内具有公平、合理、激励、可拴心留人,对外具有竞争力的调薪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薪酬调整的种类 2.1根据调薪的范围:分为普调、特调; 2.2根据调薪浮动情况:分为加薪、减薪; 2.3特殊情况需要调薪。 第三条:薪酬调整条件 3.1薪酬普调的条件 3.1.1政策调整:根据市最低工资标准做调整; 3.1.2市场调整:为确保员工薪酬与同行业相比具有竞争力,当薪酬偏低时可做调整; 3.1.3物价调整:当通货膨胀时,原来薪酬水平的购买力降低,可做薪酬调整。 3.1.4所有符合普调条件者,需经人力资源部统一汇总提报,管理处总监审核呈报后,方可实施调整。 3.2薪酬特调的条件 3.2.1试用期满,参见《试用期管理制度》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进行调薪。 3.2.2因晋升、调职需调整薪酬,必须应用《薪幅表》进行套等套级,并不得超出晋升后等级薪酬的上限。 3.2.3半年度中,绩效考核成绩等级月度连续3次为优;季度考核成绩连续2次为优,经绩效薪酬委员会审定给予发放奖金(以绩效工资的3倍发放),奖金发放时间为:每年的7月份与次年的1月份。 3.2.4荣获公司级创新发明奖励并被我公司应用提高生产及经济效益者,将节约的成本或产生的效益依据《提案改善制度》进行量化,再按不超过量化效益数据的一定百分比评定其奖励;市级(含市级)以上创新发明依据《提案改善制度》进行奖励; 3.2.5工作量加大,工作业绩突出,经中心(副)总监提报,人力资源部按本细则第3.2条进行资格审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可进行调薪。 3.2.6业务技能提升,工作效果显著,并获得国家职业等级证书可进行调薪。 3.2.7符合以上调薪条件的,如若出现以下情形时,调薪时间顺延:因工作失误被记过一次处分者,半年内不给予调薪;因工作失误被记大过一次处分者,年度不给予调薪。自请处分除外; 3.2.8符合以上调薪者,同一个人连续调薪两次时间间隔不能低于半年; 3.2.9符合以上调薪者,薪资调整的幅度在1-3级之间。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a66a1d332687e21af45b307e87101f69e31fbe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