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非正式规范互动的制度平台——解读诉讼调解制度的一种新思路 杜财义 【期刊名称】《法制与社会》 【年(卷),期】2011(000)035 【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认为,由于差序格局的影响、文化传统的制约、依法裁判解决纠纷的不彻底性以及法律自身的不足,依法裁判无法达到"案结"与"事了"而面临正当性危机,阐述了法律与非正式规范存在互动的必要性.本文以此为契机对诉讼调解制度重新解读,认为以合意为正当性依据、保障当事人主体性和自治性的诉讼调解制度能够为法律与非正式规范的互动提供制度平台.在诉讼调解中,法律与非正式规范的互动寓于合意的形成过程中.最后分析了合意形成过程中的瑕疵及其对法律与非正式规范的影响,并提出了改进我国诉讼调解制度的几点浅见. 【总页数】3页(P38-40) 【作 者】杜财义 【作者单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25 【相关文献】 1.论中国传统诉讼法律文化中的调解制度2.论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构建--兼论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立法建议3.当正式制度遭遇非正式规范:小产权房成因的新思路4.非正式制度的形成及法律失败——对纳西族"情死"的法律人类学解读5.乡土社会民事诉讼法的局限性——从调解制度存在的法律文化基础视角分析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bf4462559cfa1c7aa00b52acfc789eb162d9e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