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流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物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保障协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有关规定和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协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应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协会会员会费减免,应经常务理事会提出建议,报理事大会批准。 第三条 协会应按现行法规实行年度预决算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对协会的经费使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四条 协会会员按以下标准缴纳会费: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副会长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 (二)常务理事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三)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500元。 第五条 个人和团体会员会费按年度缴纳,会员应在每年第三季度缴纳本年度会费。 第六条 会员连续两年不按期缴纳会费的,经协会通知后仍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其会员资格自动予以注销。 .; . 第七条 协会会费限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本着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会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秘书长工作会议以及各专项工作会议; 2、各专门委员会开展活动; 3、协会全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等和兼职人员的劳务费; 4、租赁办公用房、购置固定资产、易耗办公用品等; 5、对协会机构注册、年检和检查等工作; 6、组织开展行业发展研究、制定行业政策指引,开展业务交流和行业宣传; 7、编辑出版本会刊物,建立和维护信息网络; 8、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9、开展各项交流活动; 10、其他必要支出。 第八条 严格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制度,建立会费收支账户及收支明细账目,每年应对年度会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将年度会费收支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协会秘书处应将审议后的年度会费收支报告向全体会员公布。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c82e75f73fe910ef12d2af90242a8956aecaa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