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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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2019.05.26 2019.05.26



房地产市场监管 行业规定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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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管理办法

(经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是全国性行业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会费是本会为会员提供服务和开展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2006]1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保证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用途

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围绕协会章程和业务范围开展的活动,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以及秘书处日常办公费用开支。 二、会费标准

1.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0元; 2.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3.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6000元; 4.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考虑到地方协会的实际情况,各地方协会可按每年2000元标准缴纳会费。


三、缴纳会费的期限和办法

1.会员单位于每年630日前缴纳当年会费。新入会的会员单位,应在接到批准入会通知后的10工作日内缴纳会费,每年630日前批准入会的会员,按全年会费2000元缴纳;71日以后批准入会的会员,按半年会费1000元缴纳;101日以后批准入会的会员,缴纳次年会费。

如有困难不能按时缴纳当年会费的,应由该会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秘书处批准,可缓交一年。 2.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单位当选后,原则上于30个工作日内,按届(五年)一次性缴纳会费。副秘书长单位按照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标准收取。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一次性缴纳的,可申请按年分期缴纳。 3.届中按规定程序增补的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应在接到当选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按本届实余年限和标准缴纳会费。

4.白蚁防治专业委员会、房屋安全鉴定委员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统一执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管理办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对应执行协会理事单位会费标准;委员单位对应执行协会普通会员单位会费标准。

5.会费由本会秘书处统一收取,交秘书处管理。秘书处收到会费后及时登记,并于15个工作日内开具财政部监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寄回交费单位。 四、其他

1.会费的收取和管理按照本会章程和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每年向理事会报告当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会员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计。 2.根据协会章程及会员管理办法规定,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基本义务,无故一年不缴纳会费者,将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3.本办法经2019526日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执行。 ——结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28d620008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