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犯罪根源 邾云鹏;王锡云 【期刊名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1997()2 【摘 要】“所谓犯罪根源,是指产生犯罪现象的终极原因和根本原因。”文章认为,产生个人主义的事物就是犯罪根源。在私有制社会里,个人所有制作为私有制的配套制度,与私有制一起产生个人主义,它是犯罪的源头。私有制是产生犯罪的根本原因,它与个人所有制一起构成犯罪的根源,并派生出犯罪的个人原因、社会原因。个人所有制和私有制两种财产制度具有二重性,是过去也是今后犯罪存在的原因。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都存在犯罪根源。我们不能企求立即铲除犯罪根源,而只能在不影响这两种财产制度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的前提下,限制其消极作用,使之降低到最低限度。 【总页数】4页(P91-94) 【关键词】犯罪根源;个人所有制;私有制 【作 者】邾云鹏;王锡云 【作者单位】安徽省公安厅纪委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17 【相关文献】 1.论城市外来人口犯罪与我国目前犯罪率上升的共同根源 [J], 许承余 2.找寻犯罪根源--青少年犯罪原因研究 [J], 胡雪华;李远航 3.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预防监狱民警职务犯罪——试论监狱人民警察职务犯罪的特点、根源和预防对策 [J], 单云生 4.找寻犯罪根源--青少年犯罪原因研究 [J], 胡雪华;李远航; 5.我国女性犯罪率上升之根源探析--基于犯罪社会学之环境论视角 [J], 姚少玲;姚中杰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d89472501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8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