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培训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教秘基[2013]49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05.13 【实施日期】2013.05.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培训的通知 (皖教秘基〔2013〕49号) 各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通知 》要求,从2013年起,各省要把学习、贯彻和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作为学前教育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和中心工作,教育部将从今年起,定期检查各省贯彻落实情况。为了切实落实教育部要求,帮助我省广大教师理解和掌握《指南》的精神,树立科学的保教理念,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指南》省级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 / 2 5月18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ed1c288b6360b4c2e3f5727a5e9856a561226e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