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复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布日期】2021.08.23 • 【字 号】嘉人社发〔2021〕75号 • 【施行日期】2021.08.23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复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你单位报送的2020年度部门决算收悉。依据《预算法》和《嘉定区区本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30.46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230.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收入合计1,230.46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23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89万元,项目支出408.5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收到本通知后,请在20日内将部门决算公开。 四、请你单位按照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规范财务会计核算,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1.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 4.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批复表 5.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3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f7350097d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c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