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社会分工论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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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分工论》的解读和分析 《社会分工论》是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涂尔干1893年的博士论文,他在文中提出关于社会团结以及集体意识的社会学理论,对后来的社会学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立足于社会团结理论对其集体意识进行分析,不仅能够更好地理解他本人的社会学思想整体框架,还能更加深入地理解他的集体意识理论。 涂尔干是社会学经典三大家之一,也是社会学学科的重要奠基人。涂尔干和马克斯·韦伯,爱弥尔·涂尔干,卡尔·马克思这三位社会科学的大家生活在同一时代,他们思考的基本问题都是社会发生发展的规律问题,也就是社会是如何从传统走向现代的问题。因为19世纪是一个大变动的时代,近代资本主义的确立,改变了传统的社会形式。无论政治、经济还是文化等各个层面都以一种新的形式得以展现。马克思关注的是资本的剥削及无产阶级的联合,韦伯关注的是理性化的发展及其趋势,而涂尔干关注的是社会分工带来的社会结构类型的转变及其及其引发的道德伦理危机等问题。 涂尔干面临的主要时代问题是社会在向工业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经济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人们在利益与规范之间徘徊。社会由此经历剧烈的变动,而这也造成了道德的沦丧,并由此带来社会的失范。如何建立新的集体意识促进社会整合是涂尔干关注的核心问题,由此激发了他的研究课题,产生了《社会分工论》一文。 社会秩序是迪尔凯姆一生学术研究的主题。19世纪后半叶,法国社会动荡不安。他一心要以社会学家的身份回答现实问题,帮助社会维系整合,达到安定。他的 3部主要著作《社会分工论》、《自杀论》、《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都紧密围绕着秩序和整合的主题,分别回答社会团结和整合靠什么达到,社会整合与个人是什么关系,团体意识对社会和个人起什么作用3个问题。 在文章一开始他就显示了他反对单一的功利主义思维的立场,他指出社会是多元的,是由种种矛盾的部分组成的,是要适应相互矛盾的种种需要的,必须有一种限定与平衡。他选取的题目是一个经济学的对象,但他却要从其中找出非经济的内核来。这本书的中心思想就是,劳动分工并不是纯粹经济现象。对本书的理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文中体现出科学的社会学的方法准则: 1、将社会事实看作客观事物。即研究中排除所有成见;根据社会事实的外部共同特征给出操作定义;客观观察事物的外部特征。 2、区分两类事实:正常的(或规则的)事实和反常的(或不规则的)事实 3、以社会事实解释社会事实 二、从内容上理解,文章剖析了分工的功能(与之对应的社会需要),并论述了分工的条件和原因以及反常分工现象。 迪尔凯姆认为,传统力量统治的社会靠“机械的团结”来维系。特别是在文明程度较低的社会中,同一团体的成员们采取同样的谋生手段,保持同样的习俗,信奉同一图腾,这种共同性使他们意识到大家同属一个集体,而不会离心。这种团体基本上是从“相似性”中生成的社会,即所谓“同质”的社会。该团体的首要任务是使成员们尊重团体的信仰和各种传统,即维护共同意识,维持一致性。在近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人们在意识、信仰上的差异也日益增大。但是社会没有瓦解,人们也没有分离,这是因为古代维系团体的共同意识逐渐被分工制取代,社会分工使每个人在消费上依赖于其他人。分工使社会像有机体一样,每个成员都为社会整体服务,同时又不能脱离整体。分工就像社会的纽带,故谓之“有机团结”。迪尔凯姆认为,民族越进化,其成员间的差异越大。这种趋势甚至反映在体质上。从大脑容量上看,同一种动物的脑量相互差别小,而人与人的脑量差别大;就人类而言,土人与土人相比,其脑量较之文明人更为接近。文明人在其他方面(如服装、思想)的内部差异也很显著。因此,近代社会是差异社会,又是有机团结的社会。 迪尔凯姆否认社会分工的产生是为了创造更多财富的观点。他强调,一个事物的功能,并不是产生出这一事物的原因,原因在功能之前。分工可以提高效率,增加财富,但这要在分工出现后与分工前的对比中才能显示出来。他认为造成分工制的原因是人口密度过大。人口的增加最初迫使一些人迁徙到其他地方,当无路可退时,他们被迫改换行业,分工制也就随之出现。他重视研究社会事实的功能,是功能理论的先驱之一。同时在方法论上,强调区分功能与原因,这对功能理论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迪尔凯姆在早期著作《社会分工论》中还批判了传统社会中的共同意识,认为这种共同的信念接近于宗教,带有强制性,并渗入到一切社会生活中。他预言,共同意识和宗教维系社会的功能将逐渐被分工制取代。成熟期的迪尔凯姆在继续研究人类社会的整合问题时,放弃了《社会分工论》中贬低共同意识的思想,转向强调共同意识和宗教的社会作用。 三、从涂尔干的方法论上理解: 涂尔干整个研究的起点是个人人格与社会团结的关系问题。为什么个人变得自主,他却越来越依赖社会?为什么个体不断膨胀的同时,他与社会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基于这个问题,他在整个学术生涯中对道德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涂尔干关于道德的学说:道德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不同的历史条件具备不同的形态,道德也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逐渐进化的。道德进化论。(对我们来说,道德是与整个世界体系密切相关的事实体系·序)要想使事实秩序成为一种审慎的科学,光靠观察、描述和分类是不够的,还必须找到在事实中能够带来精确性的客观要素,和测量这些事实的方法。(作者的现实关怀。之所以重视道德研究是基于道德伦理对整个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道德混乱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失序。) 涂尔干从法的角度考察社会分工,认为社会分工是一种道德现象,公正客观地评价劳动分工的唯一办法就是用完整思辨的形式研究分工本身,考察它的作用和根源,分工所带来的社会团结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整合,这一点并不能还原到社会心理的层面来加以考察,所以他认为法律形式是社会团结类型的表征形式。不同的法律形式可以揭示出社会分工的类型及程度。故两大类法律形式与社会团结的关系是:刑法多采用压制性制裁的手段,此时的社会结构更接近与机械团结,社会成员的集体意识感强烈,不容许有对集体情感的侵犯行为发生,否则就要接受严厉的制裁;另一类恢复性制裁的手段对应的是商法、民法、诉讼法等,社会结构类型归于有机团结,这是基于相异性产生的彼此结合。但是在分工及社会结构变革的时期,法律形式也没有明确,存在道德的真空,容易引发社会的失范。涂尔干方法论的色彩在书中体现得比较透彻。当然,这只是他早期的作品,之后他转向对宗教的关注,强制性色彩稍微减弱。 总的来讲,《社会分工论》是涂尔干的博士论文,属于其思想形成和发展的早期作品,这本书从分工的角度探讨社会的类型及其发展规律和趋势,初步形成了关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的观点,为社会学这门学科的创立做出了贡献。书中关于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类型划分及对集体意识和集体情感的分析具有深远的影响,最后对失范的考察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作者在往后的研究中致力于探讨如何重建社会的规范和秩序。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2afb5076edb6f1aff001fb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