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凯姆《社会分工论》读后感---从《社会分工论》看集体意识

时间:2023-01-02 06:22:10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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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分工论》看集体意识

迪尔凯姆的伟大之处在于,他能从经济现象中,发现社会性和道德性的规律。很多人把关于两种团结的叙述看作本书的最大成就,但我认为,《社会分工论》最重要的发现在于对集体意识的发现与叙述。

历来的社会学家或者说社会哲学家都喜欢探讨一个问题,即把个体联结为社会的纽带是什么。诸如卢梭的理性契约,斯宾塞的自由竞争,孔德的社会强制力。但是上述几人的观点都有明显的漏洞。如果维系社会的是理性契约,契约必须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那么没有签订契约或不愿签订契约的是不是没有维系社会的义务?如果是自由竞争,那么怎么解释竞争薄弱的社会?如果是社会强制力,那么又怎么解释人对社会的依附感?

所以我认为,迪尔凯姆在本书中提出的集体意识,才是正确的答案。集体意识这一概念在迪尔凯姆的思想中占有的地位,在我看来几乎是最重要的。不管是失范、自杀,和晚年的对宗教的研究,都比不上集体意识的学术地位和现实意义。他在本书中给集体意识下了这样的定义:一般社会成员共同的信仰和情感的总和。

迪尔凯姆是在分析犯罪时提出集体意识这一概念的。在第二章中,他对犯罪的概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几种假设:对社会产生了危害的行为、同时受到社会压制的行为、受社会成员共同谴责的行为,对集体感情的危害,等等。但这几种假设都被迪尔凯姆自己否定。最后他提出了集体意识这一概念,并指出,犯罪是触犯了强烈而又明确的集体意识的行为。 在这一过程中,迪尔凯姆指出,集体意识的基础并没有构成一个单独的机制,它是作为一个整体散步在整个社会范围内的。但它又具有自身的特质,并形成了界限分明的实在。迪尔凯姆还发明了一个技术性的表达方式,特指由社会相似性构成的总体。但是迪尔凯姆又说,会相似性在不同的社会发生着变化。在机械团结占主导的社会,人的相似性非常大,而在有机团结占主导的社会,人的相似性则非常小。所以在不同的社会,集体意识也发生着变化。这就涉及到集体意识的发展。

机械团结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里,集体意识驾驭着大部分个人。甚至可以说,集体意识是维系社会的唯一因素。同样的宗教、同样的信仰、同样的价值目标、同样的行为规范、同样的道德标准甚至同样的情绪情感,集体意识是如此的庞大,以至于在古代社会,隶属于共同情感的个人几乎相近或相似。

无疑在有机团结的社会里,集体意识的作用已经大大降低了。分工形成的经济依赖成为了更为物质化的纽带。可是在个人分化的社会里,共同的集体意识也继续对社会团结发生作用,它加强并巩固了经济依赖所造成的联系。分工的发展导致了有机团结的出现,可并没有消灭共同的集体意识;它只是降低了集体意识在日常生活微小调节中的重要性。这就为个人的主动性和社会的异质性留下了空间。换句话说,在机械团结的社会,巨大的集体意识囊括了人们的所有生活,人们对日常生活的看法也都是相似的。而在有机团结的社会里,集体意识只关乎大节,只对人的基本精神和道德进行相似性维系。这让我联想到张之洞的《劝学篇》,虽然我没有看过原文,但看了《走向共和》后也有了大致的了解。在古代中国,儒家思想可以说是中国的集体意识了。在张之洞之前,儒家思想就贯穿了人们的所有生活,而张之洞时的清朝,就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了。我们可不可以说,这个就是迪尔凯姆所指的集体意识在有机团结中的作用呢?

从迪尔凯姆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同时代有人担心分工会导致人们逐渐完全与基于道德一致的社会联系相脱离。可迪尔凯姆打消了这种担忧。他说:全社会共有的道德规则的持续影响作为一种潜在的非契约关系是增长了的专门化和物质性相互依赖的结果。集体意识提供了支持契约关系的非契约性道德的基础。


如迪尔凯姆在后面的章节中提到的,他仍然对社会解组存在着担心和忧虑。一旦社会道德规范的调节作用发生了故障,社会联结纽带会出现松弛和断裂。如果仅从道德的层面上来考虑集体意识,那么在宏观的层次上,可以说在现代复杂的社会中,道德的相似性仅是抽象价值层次上的相似性,而不是具体标准上的相似。即在抽象的道德原则上,有一种广泛的一致,但在一种复杂的有机社会的各种各样的群体中,对这些一般性道德原则的解释和运用也存在着差异。也许在迪尔凯姆看来,这种枝节性的差异是微不足道的。而且按照现代人的理解,具体的解释和运用道德涉及到各个社会群体的文化差异,所以在一定范围内是允许存在的。

那么对于这个问题作一个总结吧。集体意识在过去和现在并没有发生质的改变。它仍然是一般社会成员共同的信仰和情感的总和。所不同的只是它自身范围的缩小和作用的减弱。 下面再讨论一下集体意识和共同意识。对这个问题我是有一些疑惑的,因为迪尔凯姆在第二章这样写道: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总和,构成了他们自身明确的生活体系,们可以称之为集体意识或共同意识。照此看来共同意识只不过是集体意识的另一种说法,么这个问题并没有讨论的价值。可是在后文中,迪尔凯姆又多次用共同意识这一说法,似乎又与集体意识有所不同。究竟该怎么理解呢?姑且让我把共同意识理解为迪尔凯姆在第三章的最后所说的第一种意识因为共同意识更倾向于信仰和感情的共同性,那么它就更应该存在于机械团结的社会中,且发挥着主要的维系作用。

这样看来,按照迪尔凯姆所说的,共同意识使个人和个人所在的群体完全是共同的因此个体失去了个性,失去了自己,而只是社会在个人之中生存和活动。而集体意识——这里指的是与共同意识相对的集体意识,虽然我不确定迪尔凯姆是否真的将它们对立——能把个人的人格和特征都表现出来,使个人成为个人 进一步理解,现代社会的集体意识似乎脱离了共同意识而单独存在,它与个人意识也不再矛盾。构成它的相似性的比重逐渐降低,而分工造成的团结感的比重却在升高。我在这里将团结感理解为分工带来的物质性依赖造成的心理上的习惯性。做一个不恰当的比喻,这时的集体意识类似于吸毒后的心瘾。吸毒者的身体对毒品本身有依赖,但即使戒除了毒瘾,心理上仍然觉得自己还有依赖毒品。个人因为经济上的需要对社会存在依赖,久而久之,他就会忘了起初依赖的原因,而认为个人天生是依赖于社会的。这种经济之外的依赖感,似乎就成了现代社会的集体意识。也许我这样想是亵渎了大师,但我水平有限,也只能做这样粗浅的理解。

任何一种理论都应该有它的现实意义,尤其是社会学理论。联想到当今的中国,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我觉得就是存在集体意识薄弱这一问题。在古代中国,儒家思想可以说是当时的集体意识或共同意识,在新中国初期,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可以说是当时的集体意识(是否可以说当时的中国仍然是机械团结下的社会?^_^而在现代社会,或者说90年代后的中国,儒家思想早就被打倒了,至于共产主义,虽然官方仍在强调,但我看不到它在民间还有多大的地位。自由、平等、公正等西方抽象价值原则在中国又没有得到完整建立。所以说,现代中国并没有一个完善的集体意识。而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仍不完善,分工带来的经济性依赖也不是太强。孙中山先生说中国人像一盘散沙,我看以现在尤甚。如果放任不管,依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那么迪尔凯姆所说的社会解组并不是没有出现的可能。 那么应该如何解决呢?迪尔凯姆也做出了一些论述。我觉得在现在有重要意义。他在针对治疗有机团结的破坏时提出,应全面加强社会道德规范的调节功能,建立一种与社会分工结构相适应得多层次的社会道德体系。虽然做起来有难度,但现在我们应该格外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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