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同意漳州师范学院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3.05.17 • 【字 号】闽政办[2013]59号 • 【施行日期】2013.05.17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同意漳州师范学院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的通知 (闽政办[2013]59号) 省教育厅: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教育部关于同意漳州师范学院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的函》(教发函〔2013〕5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闽南师范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 二、闽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19000人。 三、闽南师范大学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请你厅按照教育部教发函〔2013〕59号文的要求,加强对闽南师范大学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资金投入,指导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围绕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教育部关于同意漳州师范学院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的函(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17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30cd713925f804d2b160b4e767f5acfa0c7835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