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秘书长考核管理办法 一、为进一步完善本社会组织秘书长绩效考核工作,促进本单位更好地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社会组织秘书长。 三、本社会组织负责秘书长绩效考核的有关工作,具体任务是: 1、负责审核秘书长的绩效考核工作目标。 2、负责跟踪检查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四、考核内容: 1、学会工作。即服务会员所做的工作; 2、本职工作。即履行职责、完成业务所做的工作; 3、自身建设。 五、考核程序: 1、书面汇报。被考核者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认真总结,客观评价,并撰写2000字左右的书面汇报材料,于次年1月底前送本社会组织审核。 2、审核意见。本社会组织审核汇报材料并提出书面评价意见。 3、计算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实行100分制,其中:理事长测评占30分,常务理事测评占30分,理事测评占40分。 4、审定考核成绩。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将考核结果报告上级主管单位,采取发文通报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对考核成绩合格的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金奖励。 3、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七、本办法由本社会组织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4a57e71df80d4d8d15abe23482fb4daa48d1d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