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国税局系统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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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省国税局系统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发布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438-312日。每天上午900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云南警官学院。地址: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内乘139路、187路公交车可达)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


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8.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材料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以第二学位报考的考生,请提供第二学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未提供上述资格复审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资格复审方式

1.邮寄材料。请考生将上述资格复审材料的复印件(1),于2014220日之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个人送送递)省国家处收,650051,联系电话:*************63119669。未按时邮寄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因特殊情况,个别材料无法出具的,应在邮寄时提交情况说明,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有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经收到。

2.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分别于201436日上午8:30、下13:0037日上午8:3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为:云南警官学院警体馆。地址: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市内乘139路、187路公交车可达)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为:36日上午,报考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职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36日下午,报考楚雄州、玉溪市、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职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37日上午,报考西双版纳州、大理州、保山市、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临沧市职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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