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向家坝 溪洛渡水电站水资源费征收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 佚 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年(卷),期】2016(000)002 【摘 要】2016年1月7日财税[2016]2号四川省、云南省财政厅、水利厅: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8]79号)的规定,现将向家坝、溪洛渡水电站水资源费征收分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向家坝、溪洛渡水电站水资源费地方分成部分在四川、云南两省之间的分配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跨省区水电项目税收分配的指导意见》(财预[2008]84号) 【总页数】1页(P1-1)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812.43 【相关文献】 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发布“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J], 2.安徽省物价局 财政厅水利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J], 3.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J], 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中央直属和跨省水利工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J], 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J], 无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877ebd7ef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9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