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利润。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对公司财务进行管理。 三、出纳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六、财务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印章、实物及未了事项。 七、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总监保管,因出差、开会、请假等原因应委托他人临时保管,同时有文字记录备案。但被委托人不得同时保管印章和票据。在使用"财务专用章"过程中必须登记详细的使用用途,同时"财务专用章"必须按以下规定用途使用: ①作为银行印鉴分别在指定的各开户银行备案使用,不得混用; ②收款、付款、资金调拨等业务结算票据盖章;收据、发票盖章; ③办理公司相关金融业务。 八、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并监督使用,建立登记制度。 九、各类票据管理: 承兑汇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管理人员要详细登记台账; ②公司从税务部门购买的发票由指定专人保管,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发票开具要完整、字迹清楚、印章齐全。作废时要加盖"作废"字样,并全份保存,不得自行销毁; ③公司所有的现金支票由出纳保管,出纳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合理提取现金,尽量避免大额支取。其余支票应由指定人保管,开出转账支票或电汇必须有完备的付款手续方可转账或电汇; ④收款收据是公司收取现金时开出的凭据,公司印制统一的收款收据,连号不重复,收款收据由财务部统一保管。各部门领用时由经办人到财务登记并应登记起讫号码。《收据》用完后交财务部验旧领新。在开具收据时作废的要全份保存,不得丢失,公司将不定期对票据(承兑汇票、发票、现金支票、转账单、收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发现重大失误或失职,处以重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公司"借条"除经总经理特批外,其余一律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十一、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95732bfba4ae45c3b3567ec102de2bd9705de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