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天津工伤赔偿标准快速计算 2017 年天津工伤赔偿内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7个月 2、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X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 ) 1 、一级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刈0% 2、二级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X85% 3、三级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X80% 4、四级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X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8个月 2、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6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天津标准 ) 1、 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X18个月 2、 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X15个月 三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天津标准 ) 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X12个月 ( )((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X10个月 (四)伤残津贴 1、 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X70% 2、 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X60% 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 七级伤残 =本人工资 X13 个月 2、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 X11 个月 3、 九级伤残 =本人工资 X9 个月 4、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 X7 个月 (二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天津标准 ) 1、 七级伤残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X12 个月 2、 八级伤残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X9 个月 3、 九级伤残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X6 个月 4、 十级伤残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X3 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天津标准 ) 1、 七级伤残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X8 个月 2、 八级伤残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X6 个月 3、 九级伤残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X4 个月 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十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X2个月 (四)工亡待遇标准 1、 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0个月。 2、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 2017 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017 年 2 月 28 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公布 2016 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821 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 33616 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363 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 2017 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 33616元X20=6723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 在全国统一执行, 故 2017 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 672320 元。 3、 供养亲属 抚恤金 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 M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 X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 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 内照发工资。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 3 个 月2、 从第 4 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 50% 。 4 、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ed946ac25284b73f242336c1eb91a37f01132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