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怀化监管分局关于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筹建会同县支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怀化银保监分局 • 【公布日期】2021.08.06 • 【字 号】怀银保监复〔2021〕65号 • 【施行日期】2021.08.0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怀化监管分局 关于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筹建会同县支公司的批复 怀银保监复〔2021〕65号 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县支公司的请示》(财信人寿湘发〔2021〕11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县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分局申请开业,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怀化银保监分局 2021年8月6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f52c40826c52cc58bd63186bceb19e8b8f6ecc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