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企业财务制度 宝商会财务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规范商会组织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做到信息公开、收支公开,公平、公正地维护好商会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结合商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核算: 1、 会计核算是以商会非营利组织的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商会本身的各项业务活动。 2、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作为计帐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计帐本位币,折算汇率以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为准。 3、 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二、财务管理: (一)、收入:是指商会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财务按照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分开进行核算。 (二)、费用:是指商会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减少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费用按其功能分为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等。如果商会组织从事的项目或者开展的业务比较单一,可以将相关的费用全部归集在“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下进行核算和列报。 (三)、日常操作: 1、日常费用的支出必须有经办人签名、财务总监审核、会长或秘书长审批方可支出。 2、大型项目的参展计划及筹划方案应有商会指定的成员审批,财务方可按审批的方案按进度或次数支付款项。 3、出纳专人掌管商会的流水帐务,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的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出纳每月定期核对银行帐户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4、财务应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帐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5、报表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商会组织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的书面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分年度、季度、月度报告。财务每季度提交“财务报告书”给理事会。 三、财务内部监督管理: 1、商会应实际情况成立审计小组,成员由内部选取。 2、商会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3、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4、现金的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商会自身的支出(坐支现金)。 5、商会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6、商会应定期检查、清理银行帐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商会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8、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0715a8ff321dd36a32d7375a417866fb84ac0d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