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扶贫产品说明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我市14家市直责任单位联合印发了《抚州市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抚扶字〔2020〕7号),通过消费扶贫行动,推动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推进扶贫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食堂和社区、交易市场(简称“六进”),并通过规范扶贫产品认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以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和“扶贫832”销售平台、中国社会扶贫网江西馆等为主要载体,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的原则,全面落实预算单位承销、经营主体带销、商场超市直销、电商平台营销、社会爱心人士助销、宣传推介展销等“六销”举措,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有效化解了疫情灾情给农产品带来的滞销影响。 一、消费扶贫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积极动员我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购买本市扶贫产品,2020年扶贫产品销售额力争达到5.8亿元。截至11月18日,全市已认定扶贫产品746个、供应商232个,扶贫产品总价值量达19.51亿元,全市扶贫产品累计销售金额达5.81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采购扶贫产品金额达1.58亿元。已完成消费扶贫任务。 二、消费扶贫“三专”建设运营情况 1.消费扶贫专柜。根据省布置消费扶贫专柜任务数,我市已按人口数将专柜任务数分配至各县(区),目前各县区已在政府各级机关单位、医院、学校、景区踩点计划安置340台,目前已在广场、景点、车站、小区、医院、院校、企业、政府部门等人口密集地方布放消费扶贫专柜340台,其中与大成仓公司对接的有105台,无人柜已实现直连直报采购数据金额为14.79万元。 2.消费扶贫专馆。为进一步推动消费扶贫行动,充分激发市场消费潜力,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在第7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我市乐安县、宜黄县、黎川县、金溪县等县相继开馆,截止11月18日,全市12个县(区)已开设消费扶贫专馆15家,并在“江西省消费扶贫公共平台”上已完成采购金额1074.04万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1981a3bcf1755270722192e453610661ed95a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