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管理规定补充细则 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信息化系统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二条 公司信息化系统采购由码头部统一协调,由码头部下属IT室进行具体管理。 第三条 与办公相关的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等设备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采购。 第三章 采购办法 第四条 根据用途、价位,设备采购分为固定资产采购和低值易耗品采购,分类原则参照财务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固定资产采购流程: 一、 请购部门填写请购单(附件1),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分管副总签字、总经理签字; 二、 将经各位领导签字的请购单交财务进行审核,财务列入采购计划,财务部经理签字; 三、 将请购单交部,经码头部经理审核后交IT室进行采购。 第六条 低值易耗品采购流程: 一、 每月15日前请购部门填写请购单(附件3),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码头部; 二、 经码头部经理审核,在请购部门年度低值易耗品预算内的,交IT室进行采购;如超过请购部门年度低值易耗品预算的,返回请购部门,经请购部门分管副总和总经理签字后予以采购(附件2)。 第四章 费用处理办法 第七条 为了加快费用处理过程,提高办公效率,根据采购产品类型不同,费用处理采用两种方式进行。 第八条 固定资产采购费用处理流程(出入库相关内容参见库存管理规定): 一、 固定资产采购费用自IT室实施采购时开始; 二、 请购部门凭经各级领导签字的请购单到财务部办理挂账,申请支票; 三、 请购产品领用时,请购部门获得出库单和产品正规发票; 四、 请购部门凭出库单和正规发票到财务部办理冲账。 第九条 低值易耗品费用处理流程 一、 请购产品到货后,经验收合格后费用处理流程开始; 二、 由IT室填写报销单并注明请购部门,经码头部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报销; 三、 财务部将费用摊入各请购部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规定自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施行,具体操作可根据不时修订的补充细则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1bfce37a46e58fafab069dc5022aaea998f4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