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考和中招工作网上咨询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教秘[2014]208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4.05.20 【实施日期】2014.05.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考和中招工作网上咨询活动的通知 (皖教秘〔2014〕208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考试招生已经成为我省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为让广大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各市的中考和中招政策,合理填报志愿,确保中考和中招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4年度安徽省中考和中招工作网上咨询活动(以下简称咨询活动),具体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咨询活动依托安徽教育网中考和中招工作网上咨询平台(以下简称咨询平台,网址: 1 / 3 http://zhongzhao.ahedu.gov.cn)举行,主要包括信息发布和在线答疑两方面内容。 信息发布版块主要由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普通高中、中职中专公布本地本校的中考和中招政策文件、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情况、录取结果公示等内容,并提供近三年中考和中招有关资料信息。 在线答疑版块主要由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普通高中、中职中专针对网友提出的问题进行在线回复。在线答疑采取日常回复和举行中考和中招工作咨询周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回复由各地各校指定专人在每个工作日的下午3时至5时对网友提出的问题进行集中解答,原则上回复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咨询周活动将于6月28日至7月10日举行,届时将由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普通高中、中职中专分别每日上线开展2至4个小时的网上实时互动交流。各地各校的上线时间可在咨询周期间的每日9时至21时之间自行确定,并提前报省教育厅。 二、参加程序 请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普通高中、中职中专(由教育局负责通知)于5月26日前登陆咨询平台在线提交申请表和《中考和中招工作网上咨询周时间安排表》(见附件),并自行填写用户名和密码(请注意确保密码安全)。待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即可开展信息发布和在线答疑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要把开展咨询活动作为中考和中招工作以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信息发布全面准确及时,在线答疑互动积极热情。各地各校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本地本校的信息发布和在线答疑工作,具体名单(姓名、单位、职务、手机、QQ号、电子邮箱等)请于5月26日前报省教育厅(填报方法与在线提交申请表相同)。 (二)明确责任分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科学研究 2 / 3 院、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负责做好网上咨询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支持工作,并及时发布省级层面的政策信息和动态信息。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发布本地中考和中招政策文件、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情况、录取结果公示等内容,认真组织和督促本地区学校按时做好有关工作。各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负责发布本校基本情况、办学特色、当年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近三年资料信息等内容。在线答疑时,各市、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做好本地中考和中招政策文件、招生计划、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情况、录取办法等考试政策性咨询的答复工作,考试招生工作机构负责做好考务安排、考试注意事项、成绩查询等考试事务性咨询的答复工作,各校要负责做好涉及本校招生录取咨询的答复工作。 (三)加强活动宣传。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中考和中招工作宣传机制,加大对咨询活动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中考中招工作的透明度,争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各地各校把咨询平台链接到单位门户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省教育厅政务微博要及时转载有关内容,推动网上咨询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负责对各地各校网上咨询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网上督促检查。活动结束后,要根据统计数据,对信息发布和在线答疑工作积极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436da31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6117e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