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进行年审的通知 【法规类别】成人教育 【发文字号】皖教秘高[2010]75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0.10.14 【实施日期】2010.1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进行年审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0〕75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办法》(教高〔2007〕7号)规定,省教育厅决定,即日起对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省内外高校在皖设置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包括高校设置的直属函授站均应参加年审。 1 / 2 二、检查内容 (一)函授站(点)的办学基本条件和必备的管理人员、辅导教师队伍状况。 (二)函授站(点)的专业设置、办学规模与函授站的办学能力是否相当。 (三)函授站(点)的教学及教学管理情况。 1.执行主办高校教学计划情况; 2.主办高校选派教师到函授站授课情况; 3.函授站(点)组织教学辅导、答疑情况; 4.主办高校统考及函授站(点)考试组织情况。 (四)依法办学情况 1.执行经审查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情况; 2.执行收费标准情况; 3.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检查程序 (一)函授站(点)自查。各函授站(点)按照《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规定的年审内容和要求,认真做好自评,总结年度函授站(点)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包括取得哪些成绩、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以及今后改进的措施等内容,写成年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0923557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24dd1b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