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三权分立制 [新课教学] 一、美国的三权分立制 1、三权分立制的核心内容 权力分立、权力制约、权力平衡。(图示) 国会:立法权 平衡 总统:行政权 法院:司法权 疑点反思:国会、总统、法院,谁的权力最大? 三种权力彼此平等而又相对独立,不具有可比性。 2、三权如何分立和制衡 如何分立 如何制衡 权力 产生 “特权” 受总统制约 国会 受法院制约 受国会制约 总统 受法院制约 受国会制约 法院 受总统制约 问题探究:和英法等国的三权分立相比,美国的三权分立制有何特点? 2003年3月,美国总统为推翻萨达姆政府,向国会提交议案,并召集国会,要求美军攻打伊拉克,众议院和参议院经讨论投票,不同意总统提议,双方僵持不下,只好提交最高法院投票表决,经过激烈的讨论,最高法院裁定同意总统的提案.于是,总统签署命令,国会拨出军费,并正式对伊拉克宣战,战争打响了. 阅读资源:美国的国会、总统、法院是如何相互制约的? 比如说,国会作为立法机构通过了一个法案,总统作为行政机构可以表示不同意,并且行使他的否决权,国会如果坚持,就必须达到三分之二的票数才能立这个法。相反,总统提出的法案,也必须经过国会的投票,国会可以通过,也可以反对。而作为司法部分的最高法院,有权对总统和国会提出的任何法案进行审查,然后,它不仅有对法案的解释权,而且,有宣布这些法案是否违反宪法的权力。但是,最高法院本身又没有提出法案和立法的权力。这三个权力分支机构的这种状态,就是权力的平衡和制约。 ——林达《近距离看美国》 二、对美国三权分立制的综合分析 1、历史与逻辑分析 美国为什么选择三权分立制度?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前美国总统克林顿有一次出行,因为他的车违反了交规,而被交警拦下来记录并罚款。克林顿的司机对交警说:“你难道不怕被炒鱿鱼吗?这是总统的车。”那个交警面不改色地说:“关于这件事,先生,你可以和立法的最高长官谈,而现在请你交费。”这个故事从反面告诉我们,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一个机关手中,那么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因为老百姓害怕国王制定暴法并以行政权实施暴法。 为何给予总统庞大的行政权? 美国从邦联过渡到联邦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一种统一有效的行政权力所导致的混乱,因此美国的建国者们虽然强调制约与平衡,同时也希望能够建立一个强大有力的行政机构。 设立两院制的原因? “由于僭越权力或背离职守的阴谋,需经两个不同机构的同意才能实现;而单一的机构则容易为野心所左右或为贿赂所腐蚀,这样就加倍地保障了人民的利益。……由于两个机构的特点越是不一样,就越是难以勾结起来为害。” ——汉弥尔顿《联邦党人文集》 在美国,当时大州和小州人数相差很大,如果按照人口比例决定议员的人数,小州的利益得不到体现;如果平均分摊,每州不论人数多寡都是一样的名额,大州又觉得吃亏了。一开始也是争执不休,最后他们终于达到妥协,同意美国的国会采取这样一种形式:它的众议院以人口比例确定议员的数量,而它的参议院则不论州的大小,每州两名议员,以确认小州的利益也有保障。达成这样的妥协是很不容易的,美国历史把它称为“伟大的妥协”。 ——林达《近距离看美国》 总统为何不对议会负责而对选民负责? 总统由选举产生,由此保证选民对他的行为的控制。但为了保证选举的公正与明智,选举不能由全体公民进行,而必须由选举团选举。 “共和制度的原则,要求接受社会委托管理其事务的人,能够体察社会一致,并据以规范本人行为;但并不要求无条件顺应人民群众的一切突发激情或一时冲动,因为这些很可能是由那些善于迎合人民意见而实则出卖其利益的人所阴谋煽动的。” ——汉弥尔顿《联邦党人文集》 为何充分重视司法独立? 司法权是三种权力中最弱的一个,因为它既不象行政权那样掌握着强制力,也不象国会那样掌握着国家的钱袋,因而较少存在被滥用的可能性。所以对司法权来说,问题不是如何对其加以限制,而是如何保证它对于其他机构,尤其是立法机关的独立。 ——唐士其《西方政治思想史》 2、阶级分析 虽然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处处打着为人民利益的旗帜,但实际上它是一个贵族政体,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 3、辩证分析 颠覆了封建专制,确保了民主,但牺牲了效率。 美国第28任总统伍德罗·威尔逊曾经指出:“联邦政府从目前组成情况来看,由于权力分散,所以没有力量;由于权威太多,所以行动不够敏捷;由于程序繁多,所以运转不灵;由于职责不清,领导不力,所以效率不高。” 4、理论与实践分析 在政治实践中难以真正贯彻。总统的行政权有日益扩大的趋势。 最近,美国总统小布什的支持率降至有史以来最低点——45%,其中分析人士指出最大的一个原因是因为他过多的干预了弗罗里达州一个叫特里的人申请安乐死的事件,弗州州政府下令医院延迟特里的死亡时间,不同意实行安乐死,而法院判定对特里立即实行安乐死。美国民众对于布什的这一干预司法行为感到抵触,间接导致了布什支持率一再下跌。 黑狱门”与“窃听门”,都是借反恐大业而起。两起丑闻背后,却显示了这样的现实:借助反恐,总统权力正无限;借助反恐,布什一再触犯法律与人权的“底线”。 5、比较分析:三权分立制与民主集中制 国会: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产生、授权、监督 平衡 总统:行政权 法院:司法权 国务院 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 三、如何对待美国的三权分立制 1、绝不照搬 中国为什么不实行三权分立制? 中国的一切权力是属于人民的,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是由人大产生的,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则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样一种制度,最便于人民最终掌握国家权力,也最符合国家机构的效率原则,同中国的国体是相适应的。当然,人大具体行使权力时,并不是所有国家权力都由人大包揽,也不是将国家权力平均分割,使各项权力相互制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既保证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又明确划分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兼顾了民主和效率两者所长,使各个国家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任何一种制度都有适合它生存的土壤,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都是各国历史发展的一种理性选择,是历史流的客观形成。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符合我国国情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我国的根本的制度,不容动摇。 邓小平说:“西方的民主就是三权分立,多党竞选,等等。我们并不反对西方国家这样搞,但是我们中国大陆不搞多党竞选,不搞三权分立、两院制。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当然,如果政策搞错了,不管你什么院制也没有用。” 2、局部借鉴 对于三权分立制度中的权力制衡思想,我们在观念上要重新认识,权力制衡不应是资本主义社会独有的东西,凡是合理的、有价值的事物,我们都应借鉴其经验,为我所用,使权力制衡思想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50f3a4f852458fb770b56d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