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以房养老政策不可行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当今中国指现在中国。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而制定的行动准则。而以房养老,指的是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取得一定额度的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待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或银行收回住房使用权。此项政策无论在物质还是精神上都不符合当今中国国情,所以我方认为当今中国,以房养老政策不可行。下面我方将从三个点来论述。 第一法律保障不到位,可执行性差。以房养老相关法律不多而它却需要透明且公正的法治环境,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及相关政府部门,需要这些行业部门一起制定相应具体的政策和细则才可能得到推展,并且运作质量要求也相当高。这在当前中国法治还需努力的环境下是个很大的挑战。中国房地产评估起步晚,不规范,整体素质偏低,若出现问题则难以得到及时合理处理。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行以房养老试点,但对经济适用房农村私有房产等非完整产权或法律地位模糊的产权房并没有明确规定。 第二房价不稳定,影响评估,风险过高。老人本就收入少,房子抵押所得将严重影响其生活,养老金多少直接决定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对于评估,保险公司,银行也难以有效处理,商品房产权只有70年,在有限年数内老人领取养老金去面对当今通货膨胀,前景并不理想。若产权到期,老人还活着,房子被收走又无后续服务,终会孤苦伶仃。以房养老试点两年,北上广加武汉,一共60户投保,只有一家保险公司推出相应产品。可见,无论在需求端还是供給端,对于以房养老兴趣都不大。 第三挑战老人传统观念,思想阻力大。自古以来国人就有颐养天年的观念,居家养老,安静生活也是老人的理想。房子的拥有是老人一辈子奋斗的最好证明,房子被抵押无疑会使老人产生失落感。在中国,众多大中城市中,一套普通的小康住房,要花去一般居民家庭20多年的全部收入所得,而且在当今高房价之下,七八成城镇居民买不起房,如此辛苦购得的房产,若进行抵押,内心将多么纠结和不舍。买房所得的归属感重将失去! 其实民政部门推出以房养老,有一个大背景,就是养老保险投入严重不足,社会保障欠缺,众多老人面临养老难题。 对于绝大多数白发苍苍老无可依之人,最靠谱的也最应该负起养老责任的,除了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就应该是政府出面担此重任。老人不应承担以房养老的巨大风险和压力。综上所述,当今中国,以房养老政策不可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5976e1c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c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