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手术报告审批管理制度 一、重大手术界定 重大手术指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包括资格准入手术,高度风险手术,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及其他特殊手术。 二、报告审批范围 凡新开展的四级手术、破坏性手术、本院新开展手术、危险性较大手术、诊断未确定、疑难复杂的探查手术或病情危重又必须手术、无人陪同的急诊手术、有行政干预的手术、特殊手术,均属报告审批范围。 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 1、患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患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民主党派负责人; 2、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 3、涉及法律风险,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4、同一病人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者; 5、高风险手术(患者年龄超过70岁、基础病较多、病情较严重、特殊体质、致残手术、紧急手术无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6、邀请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 7、人体器官移植手术; 8、虽已广泛应用于临床,但在本院属首次开展的手术; 9、重大的心手术以及临床实验、研究性手术; 10、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有其他特殊技术准入要求的。 三、报告审批程序: 1、有重大、疑难手术患者入院时,主管医生必须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或负责人报告。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本科及相关科室人员进行术前讨论。讨论内容记录于术前讨论记录本,整理后记录入病历。 2、重大手术报批前,经治或手术医师必须与患者本人或直系亲属谈话。实事求是地全面介绍手术适应症、手术方案、手术及麻醉的意外及风险、术后并发症极可能发生的后果。征得家属同意并签字备案,必要时要与病人单位领导谈话并签字。 3、主管医师填写《重大手术审批单》,经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教科,必要时报业务副院长批准。 4、主管医师携带填好的《重大手术审批单》一式两份报医教科或业务副院长审批。审批后《重大手术审批单》一份存于病历,一份由医教科备案。 5、手术科室、麻醉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等手术相关科室充分做好术前准备。 6、重大手术审批单必须填写齐全,字迹清楚,手续完备。严禁涂改、拭擦。上述情况如有违反一律退回。 7、遇挽救生命的抢救手术时,手术医师口头报科主任、医教科主任及业务副院长批准后执行,同时注意将相关意见如实记录于病历中,并履行告知义务。 8、术中发现患者病情与术前评估不一致或出现意外情况,除及时要求会诊外,应及时向病人直系家属说明,并上报科主任及医教科。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65845fc9b6648d7c0c74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