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之 借款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范本) 为规范借款管理,减少资金不合理占用,规避借款坏帐损失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借款按性质和用途不同分为:员工因私借款、员工因公借款、员工备用金借款。具体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规定如下: 第一条 员工因私借款 一、 公司原则上不对个人借款,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借款人出具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由财务部经理审核,报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借支。 二、 借款人凭借款单办理借款手续,所借金额不应超过借款人月工资总额的50%。 三、 员工私人借款将在工资发放时予以扣回,特殊情况另行审批。 四、 对于因相关责任人工作疏忽,造成借款人的借款无法收回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第二条 员工因公借款 一、 因公借款包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材料物品采购、购买办公用品、其他业务需要等。 二、 因公借款,应根据业务事项分别填写《出差申请表》、《业务招待费申请审批表》、《采购材料用品审批表》、《购买办公用品审批表》等; 三、 借款人填写《借款审批单》连同上述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报公司负责人签字核准,送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后办理借款手续; 四、 因公借款若无特殊原因应在该项事务完成返回后五天内向公司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并结清借款。 五、 无故不办理报销手续又不归还借款的,不得再借款,所欠借 1 页 共 3 页 -第财务管理制度之 款经催收无效的财务部有权在借款人的工资中扣回。 第三条 员工备用金借款 一、 备用金借款是为了方便有采购和其他经常业务的员工。对于需用备用金的员工,应由其本人出具书面备用金审批表(借款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公司负责人批准,财务部经理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 二、 备用金应专款专用,财务部有权检查备用金的使用情况。 三、 备用金借款实行“前帐不清、后款不借”原则,借款人应定期报账并核销备用金; 四、 所有借支备用金的员工,在年度终了前或离职时应将所借 备用金结清,未结清部分公司有权在其工资中扣回。 第四条 特别审批 因公司负责人出差在外未能签字时,可电话请示并获批准,经财务部经理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待公司负责人返回公司后,由出纳员及时办理补签手续; 第五条 借款的归还 一、 员工借款后,因公务取消或其他原因不再使用借款的应及 时将借款归还,不得挪作他用; 二、 超过借款期限又无正当理由不归还借款,经催收无效的, 财务部将在其工资中直接扣回而无需其本人同意。 第六条 借款借据及账务处理 一、 借款借据作为财务会计的重要凭证,原则上留存在财务作为记账凭证,借款人报账归还借款后,由出纳员向借款人开具收款收据作为还款依据; 二、 短期或临时借款的,借款借据可作为出纳现金抵账,借款人报账归还借款时借款借据退回借款人, 第七条 借款责任 个人借款无法收回的,视具体情况分清责任,如属审批人责任 的则需承担相应的损失,非个人责任或其他情形的损失经公司负 2 页 共 3 页 -第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c13681959eef8c75fbfb3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