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初级群体衰落下的青少年犯罪 作者:赵丽娜 来源:《青年与社会》2013年第23期 【摘 要】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都是全社会和学术界重点关注的问题。本文从初级群体与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出发,在社会学视角下探讨初级群体衰落下的青少年犯罪问题,并提出进一步的思考,初级群体的重要形式之一—同辈群体,却是因为它的影响力增强导致青少年团伙犯罪的增多。 【关键词】初级群体;青少年犯罪;原因;影响 一、相关概念 (一)青少年犯罪:在我国的司法统计上是指14岁至18岁未成年人犯罪和18岁以上至25岁青年人犯罪。在我国犯罪社会学领域,大多采用了与之不同的年龄标准,将年龄界定在12岁至25岁之间。 (二)初级群体:初级群体概念是美国社会学家库利于1909年提出。他把那些具有在少数人之间有亲密持久关系特征的群体定义为初级群体。家庭、邻里、同龄群体是初级群体的主要形式。 二、初级群体衰落下的青少年犯罪 初级群体的衰落,使得其维持社会秩序、调节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功能逐渐丧失,对青少年产生了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初级群体衰落——家庭功能不健全导致青少年社会化发生缺陷引发青少年犯罪。社会学的控制理论认为,天生的犯罪人是没有的。大多数犯罪都是因为在社会化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偏离和缺陷所致。青少年是由童年向成年过渡发展的群体,是他们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作为青少年社会化主体的家庭,其功能的不健全使得青少年社会化发生缺陷,成为引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之一。主要表现在:一是家庭结构不完整,单亲家庭增多,缺少家庭本应有的温暖。二是家庭教育不当。家长对其的期待角色往往与他们自己扮演的现实角色难以协调一致,当产生厌学情绪,又迫于家长压力,苦于无处宣泄,可能会寻求极端的方式逃避现实,造成个人混乱,严重的话可能实施犯罪。 (二)初级群体衰落——传统熟人制约机制失灵与陌生人世界形成引发青少年犯罪。传统社会中的熟人制约机制对青少年产生了有效的监督,这种“熟人”的力量对青少年的影响力达到最强。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现代社会越来越强调私密性,独门独户的单元楼拔地而起,各家各自居住在自己的封闭空间内,不再与周围的邻里和社区居民往来,进入到一个基本上是由陌生人组成的居住环境中,传统社会的熟人制约机制也随之瓦解,附着在其上的监督控制功能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92754465f0e7cd184253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