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初级中学第一期法制教育简报 由于网络而脱轨的青春 随着我国经济的转轨,市场经济的确立,信息社会的到来,网络就像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开阔了学生的视野,丰富了他们的知识;另一方面,由于网络上夹杂着诸多不良信息,也给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侵害能力相对薄弱的青少年带来了消极影响,网络在青少年犯罪中的催化剂作用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多数涉网青少年长时间受网络暴力“浸泡”,是与非判断标准混乱,不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将犯罪当成儿戏,身陷囹圄才后悔莫及。为此,笔者认为对青少年犯罪中出现的这一特点和趋势,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案例1: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 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灌南县初级中学第一期法制教育简报 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案例2:抢劫5元钱沦为抢劫犯 “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当记者向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每个学生都表现出了惊讶,他们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会触及刑法呢? 1月20日凌晨零时许,在银川市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来到兴庆区丽景街交警二大队附近,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案例三:《迷途的羔羊》 这是讲述一个17岁、一个18岁的两个男孩从不敢杀一只鸡演变成一个冷血杀手的案例,这两个应是高二学生的男孩在10天之内杀死了7个人,初衷只是为了练胆子,真是不可思议。他们太漠视生命了,太残忍了。那个18岁的男孩叫刘启智,他被判死刑。因为他已满18岁,而另一个男孩付振立因为只有17岁被判无期徒刑。其实,整个案件当中付振立是主谋,他的思想就是如果想出人头地,如果想干大事就须敢杀人,这样黑道上的人才会收容。付振立这个小孩,从小就性格内向,不爱说话,喜欢看港台武打片和玩网络游戏。他崇尚用武力来解决问题,仅仅在高一到高二期间就打了几十回架。他的胳膊上左边刺了“狼影”,右边刺着“小斗”。 刘启智这个男孩看了他与记者的谈话,我心里挺难受的,多么希望他能不死。他对记者说,他个子弱小,在外面被别的孩子欺负的时候从来不敢反抗,妈妈买回来的鸡都劝妈妈不要杀。后来,他涉及了网络游戏,在游戏中他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在游戏中他是强胜的霸主能够打败无数人。高二的时候他翻墙去网吧通宵上网,被老师罚做200个俯卧撑,老师又把他的父亲叫来,让他向父亲下跪,保证不再上网。后来,又由于控制不住自己再次去上网,被他妈妈用粗棍子打。他觉得自己无脸回学校跟老师说对不起,就主动退学了。退学之后,他离家出走,他的父母以为他外出打工了,谁知道他整天泡在网吧。直到将身上的钱花得弹尽粮绝。没钱吃饭就偷吃人家剩下的盒饭,没钱上网就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去用别人的电脑上网。被人发现之后就挨了一顿打,甚至用脚踩,受尽了别人的辱骂……。 他把在网吧的遭遇在QQ上跟他的同学付振立说了。付振立告诉他要想不被欺负,就必须自己强在,必须要闯出一番天地来。恍恍惚惚的刘启智找到了付振立,决定先弄点钱,便实施了抢劫杀人的犯罪行为。他们连杀7人,整个过程他们把当成是游戏里的场景了。 刘启智问记者“叔叔,这是不是在做梦啊!这是不是梦啊!叔叔,我怕,我不想死” 记者说:“可是你有没有想到别人也怕死,那7个人被你杀死了。” 刘启智说:“他们也怕死,我也怕死,我们都怕死,他们被我杀死了,所以我该死,死了就醒了,死了就醒……”。 灌南县初级中学第一期法制教育简报 “叔叔,你告诉我这是不是梦啊!这是不是梦?哭……” 看到这里,作为一个母亲我的心里特别的难受。一个刚满18岁的孩子,是什么让他断送了这么年轻的生命。家长的不当管教?老师的体罚?网络游戏? 这一案例真的值得我们去深思啊!七个无辜的生命转瞬间消失了,实在是可惜,这个18岁的孩子的生命同样很可惜。他们来到这个世间刚刚18个年头,他们对人生还很懵懂。他们刚开始就好比一张白纸,是谁是什么导致这一悲剧的发生。 临近死亡了,这个18岁的孩子醒过来了。他希望是个梦,他想活着……太可惜了! 透过以上三起案例,我们可以感想到现在网络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下面我想从网络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两个方面谈谈。 网络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1.因沉迷于上网而导致犯罪。上网尤其是泡网吧是一种消费行为,作为没有经济收入的青少年来说,只能把各种经济负担转嫁给父母,当家庭经济条件不允许或父母不能满足其要求时,这些小“网民”便铤而走险,或偷或抢,导致犯罪。 2.因网恋而导致犯罪。青少年长期泡网吧,沉迷在虚拟世界,同父母交流,参加日常社会交流活动的时间就相对减少了,回到现实生活中时,或离群索居,孤独感加剧,或情绪浮躁,容易冲动,性格和精神状态都会发生变化。从情感角度讲,青少年处于情窦初开期,对异性情感交流非常好奇,网络给他们提供了一个能直抒胸臆的情感空间,往往把上网作为精神寄托,一旦现实与网络世界相差甚远,就会诱发犯罪。 3.网络游戏暴力倾向导致犯罪。网络游戏设置了许多通过“杀人获得金钱或装备”的情节,因长时间沉迷于游戏的打打杀杀,不知不觉将虚拟世界的暴力转移至现实,把抢劫等暴力犯罪当成网络游戏来玩。未成年人由于自制力、分辨是非能力差,一旦满足不了自己的愿望就容易实施犯罪。 对青少年防止沉迷网络的几点建议: 针对青少年犯罪中呈现出的这些新情况,反映出青少年犯罪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如何积极预防,将其降到最低程度,可以从下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家长老师应当尽快走入网络世界,成为“网民”。在数字时代,家长和老师们面临着的是再次社会化问题,现在的问题不应是让不让孩子触网,而是如何使网上有益的内容利于孩子的健康发展,多了解网络知识,在知识层面上多与孩子交流,把握孩子接触网络的动机和心理,从而对其适当引导。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的蒋国华教授说,网络、数字技术和人类社会任何科技的发展一样,都有两重性。我们不能总是怕网络带给孩子坏的东西。IT技术突飞猛进地发展,不要用我们成年人对互联网的无知而阻碍孩子们的进步,我们应该在网络的使用和发展中加以规范化,带孩子们进入有益的网络世界。 2.规范网吧,清理整顿社会环境。鉴于网吧对青少年产生的危害,大到《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样的国家立法,小到各地区出台的一些规定,对未成年人出入网吧,以及网吧设立的位置都作出了越来越严格的规定,但尽管如此,令不行禁不止的事件依然屡有发生。因此,对网吧的管理还要下大力气,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黑网吧”的力度,从而真正把青少年堵在不健康的“网吧”之外。与此同时,增加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馆等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文化设施。 3.实行立体防范体系,让未成年人远离犯罪。全社会共同参与,父母是第一责任人,家庭是第一道防线,学校要加强教育并经常深入社区、家庭要了解学生课外活动情况,配合家庭和社会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教育部门要全面加强青少年的道德修养和法制观念教育,学校要努力构筑有利于青少年学习和生活的校园环境,全社会要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c09486cf01dc281e43af0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