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犯罪的刑事犯转化及其益处分析 李文杰 【期刊名称】《学理论》 【年(卷),期】2016(000)010 【摘 要】我国现行刑法中的生态犯罪的设置属于行政犯,但由于生态伦理观念的变迁导致生态犯罪由行政犯向刑事犯转化,这种转化会带来一定的益处:扩大了刑法的调整范围,增加了刑法对生态犯罪的调控力度,避免出现以行政责任替代刑事责任的惩罚漏洞. 【总页数】3页(P113-115) 【作 者】李文杰 【作者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 通辽 028000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20.5 【相关文献】 1.我国刑事错案与刑事犯罪关系之分析——基于空间计量经济学分析方法2.二十世纪末中国城市严重刑事犯罪的特征、原因与对策--以北京市的犯罪数据为分析起点3.我国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的结构性特征与防治对策 ——基于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2019年相关数据的社会学分析4.精神发育迟滞性侵犯和刑事犯罪特点的法学分析5.如何看待当前形势下刑事犯罪增多的现象——对泸州市1990年以来刑事犯罪活动的综合分析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e6eb7347d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d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