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学理论的四大研究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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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理论的四大研究途径(建构主义、功利主义、功能主义和批判结构主义)(沃特斯20006ff.)当中,以社会系统理论为表现形式的功能主义传统由于强调整体、均衡和稳定,可以说是最为强调“社会和谐”的

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其最早提出者可追溯至瑞士的皮亚杰(J.Piaget)。他是认知发展领域最有影响的一位心理

学家,他所创立的关于儿童认知发展的学派被人们称为日内瓦学派。皮亚杰的理论充满唯物辩证法,他坚持从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的观点来研究儿童的认知发展。他认为,儿童是在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逐步建构起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从而使自身认知结构得到发展。

德国倭铿对其精神生活哲学的自称。主要是突出人的精神生活的能动性。...行动哲学反对自然主义与社会主义。认为自然主义对人的精神加上错误的限制,它虽给予人以自由,但不能指导人正确地使用自由。社会主义不能给予人的生活过程以统一性,不能了解

符号互动论

符号互动论,一种主张从人们互动着的个体的日常自然环境去研究人类群体生活的和理论派别,又称象征相互作用论或符号互动主义。符号互动论作为一种关注个体行为的社会理论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它强调人类主体性的理论前提、关注个体间互动行为的经验研究取向。是在美国实用主义哲学W.詹姆斯和的著作中提出的



现象学的词源可上溯至18世纪法国哲学家兰伯尔以及德国古典哲学 G.W.F.黑格尔的著作﹐但其含义均与胡塞尔

的用法不同。胡塞尔赋予“现象”的特殊含义﹐是指意识界种种经验类的“本质”﹐而且这种本质现象是前逻辑的和前因果性的﹐它是现象学还原法的结果。 狭义的现象学指20世纪西方哲学中德国哲学E.胡塞尔创立的哲学流派或重要学派。其学说主要由胡塞尔本人及其早期追随者的哲学理论所构成。广义的现象学首先指这种哲学思潮﹐其内容除胡塞哲学外﹐还包括直接和间接受其影响而产生的种种哲学理论以及20世纪西方人文学科中所运用的现象学原则和方法的体系。

现象学不是一套内容固定的学说,而是一 种通过“直接的认识”描述现象的研究方法。它所说的现象既不是客观事物的表象,亦非客观存在的经验事实或马赫主义的“感觉材料”,而是一种不同于任何心理经验的“纯粹意识内的存有”。

结构化理论

以吉登斯为代表的一种社会理论,关注具有知识和能力的人类作用者与其所处的广泛社会系统和结构之间的相互关系。 理论目标

该理论通过对社会学理论传统的反思,树立了自己的理论目标,即超越传统理论的二元分裂的局面,确立自己的研

究对象。他提出社会学所探求的社会结构,只有经过结构化过程才能得到说明。

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用行动者模型——分层模型展开对结构化的论述。所谓分层模型,就是将行动者理解为一系列的意识层面,这些意识层面主要分三个层次:凭借语言的话语意识、凭借理性的实践意识、以动机和认知为主的无意识。在吉登斯看来,结构并不决定行动,而是行动的意外结果。结构只是使行动结构化,行动展现了结构并再生了结构。由此可见,吉登斯对结构与行动二元对立的调和,不过是在两者间进行循环论证 双重性

结构化过程具有双重性,一方面社会结构规定着人们的社会活动;另一方面人们的社会活动也产生和再生出新的社会结构。





功能主义

社会学解释


功能主义(Functionalism)社会学理论的一个流派。英国社会学家斯宾塞可以说是社会学中功能主义的滥觞,借用当时盛行的生物学跟演化论观点,斯宾塞的社会演化理论强调不同的社会组织满足不同的社会需求之现象正如不同的人体器官满足不同的生理机能一般。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也深受这个19世纪以来颇具影响力的演化论启发,他所著的社会分工论一书中也指出人类社会组织分化跟功能特殊化之间的关系,组织之间的功能互补成为社会稳定生存的重要条件。近世美国社会学家帕深思(Talcott Parsons)整合这些功能主义的观点,奠定了曾经盛极一时的结构功能论典范。

文化人类学解释

功能主义是近代文化人类学的重要流派,它强烈主张应通过有机整体地把握文化诸要素的功能,把文化作为一个合成体来理解。其创始人是英国的马林诺斯基、拉德克里夫·布朗两位从功能主义立场出发的社会人类学家。功能主义派对文明社会和社会形态不同的未开化社会给予特别关注,并主张实地调查。1930年以来,这派学者进行了主要以非洲、大洋洲为对象的许多周密的调查研究,对人类学理论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结构功能主义 现代西方社会学中的一个理论流派。 它认为社会是具有一定结构的系统,社会的各组成部分以有序的方式相互关联,并对社会整体发挥着必要的功能。社会科学中的功能主义由来已久。孔德和斯宾塞在其著作中都有所论述。迪尔克姆、拉德克利夫—布朗和马林诺夫斯基比较系统地阐述过功能主义。

现代社会学中的结构功能主义就是在以往的功能主义的思想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20世纪4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提出了结构功能主义这一名称,他为结构功能主义的形成作出了很大努力,并成为这一学派的领袖人物。帕森斯认为,社会系统是行动系统的4个子系统(有机体系统、人格系统、文化系统和社会系统)之一。在社会系统中,行动者之间的关系结构形成了社会系统的基本结构。社会角色,作为角色系统的集体,以及由价值观和规范构成的社会制度,是社会的结构单位。

社会系统为了保证自身的维持和存在,必须满足4种功能条件:(1)适应;(2)目标

达成;(3)整合;(4)潜在模式维系。在社会系统中,执行这4种功能的子系统分别是经济系统、政治系统、社会共同体系统和文化模式托管系统。这些功能在社会系统中相互联系。社会系统与其他系统之间、社会系统内的各亚系统之间,在社会互动中具有输入—输出的交换关系,而金钱、权力、影响和价值承诺则是一些交换媒介。这样的交换使社会秩序得以结构化。帕森斯认为,社会系统是趋于均衡的,四种必要功能条件的满足可以使系统保持稳定性。

R·K·默顿是结构功能主义的另一个主要代表人物。他发展了结构功能方法,提出了外显功能和潜在功能的概念,区分了正功能和负功能,并引入了功能选择的概念。结构功能主义的代表人物还有K·戴维斯、M·J·利维、N·J·斯梅尔塞等社会学家。在整个50年代,结构功能主义在美国社会学中曾占主导地位。从60年代中期开始,结构功能主义受到了相当多的批评。其中有的直接针对它的功能逻辑前提,特别是对它采用唯意志论和目的论的解释方式,也即把系统各组成部分存在的原因归之

于对系统整体产生的有益后果或正功能,进行了猛烈的抨击;有的批评它只强调社会整合,忽视社会冲突,不能合理地解释社会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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