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助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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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助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研究生“三助”工作是发挥研究生在学校科研、教学、日常事务管理与服务中的作用,增强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意识,帮助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我校研究生“三助”岗位的增多,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人员更换频繁、部分研究生纪律意识不强、工作不负责任、学院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三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助管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助管岗位招聘条件

1、研究生助管聘用对象应为我校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聘用对象应具备思想品德良好、责任心强、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等素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家庭困难的研究生,以资助其顺利地完成学业。 二、研究生助管岗位职责

1、协助学院做好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2、协助学院做好研究生新生入学、毕业生工作。

3、协助学院开展研究生社会实践、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 4、协助学院做好研究生学位工作。 5、协助学院做好研究生教学培养管理工作。 6、做好所在单位老师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三、研究生助管工作要求

1、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若因故不能按时上班,应至少提前一天请假。

2、注意工作方法。工作积极主动,待人接物热情大方,主动承担起所在岗位的部分工作。 3、严格工作程序。按工作制度和程序处理事务,重大事项必须向主管老师汇报。 4、增强责任意识。因个人主观因素造成工作较大失误的,取消“三助”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注重工作规范。认真填写《助管工作日志》,及时汇报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6、确保工作时间。聘期内一般不得退岗,确需退岗的,须提前一个月向学院及相关单位申请。

四、研究生“助管”聘任程序

1、每学期由学校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根据各学院在校统招研究生人数核定各学院“助管”岗位,下达聘任指标数,各学院须严格按指标配备。学校机关及其他单位需要配备研究生“助管”的,须向学校研究生工作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配备。

2、研究生助管的招聘由学校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如有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批准后学院方可根据聘任指标数自行组织聘任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2bc56d0094e767f5acfa1c7aa00b52acec79ce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