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报刊认定办法 为了加强科研管理,规范学术研讨活动,激励和引导教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提高科研整体水平,支持我校学科建设、学位申报和学者培养等工作,结合教学科研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对2008年6月颁布实施的《学术报刊认定办法》进行修订。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科研成果包括: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或集刊(有正式刊号或书号)上发表、转载的理论文章和研究报告,以及我校编发的《调研成果专报》、《舆情信息专报》、《送阅件》等。 第二条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优长”和“少而精”的原则,所有科研成果按发表刊物划分为“权威报刊”、“重要核心报刊”、 “一般核心报刊”、“其他报刊”四个层次。 第三条 有领导批示的科研成果按领导任职相应级别认定。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批示按“权威报刊”认定;其他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按“重要核心报刊”认定;其他省部级领导批示按“一般核心报刊”认定。 第四条 入选北京大学图书馆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和南京大学认定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集刊(CSSCI期刊、集刊)目录的期刊以文章发表当年对应的期刊目录为准。 第五条 报纸发表文章1500字以上、期刊发表文章3000字以上,按相应级别认定,低于上述标准以及综合类报纸非理论版 — 1 — 刊发的文章按下一个级别认定;报纸发表少于1000字、期刊发表少于2000字的不予认定。 第六条 所有期刊增刊(专刊)刊发的文章均按“其他报刊”认定。 第七条 我校《高层次科研成果随时奖励办法》和《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各级报刊目录或范围划分 一、权威报刊目录 类别 人民日报 目 录 类别 哲学研究 经济研究 目 录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党建研究 管理世界 中国法学 民族研究 文学评论 — — 2 综合权威报刊 光明日报 求是 马克思主义研究 北京大学学报 专业权威期刊 哲学动态 经济学动态 中共党史研究 政治学研究 世界经济与政治 社会学研究 世界宗教研究 编辑学报 自然辩证法研究 科学社会主义 中国行政管理 法学研究 历史研究 中国文化研究 中国图书馆学报 经济日报 中国社会科学 理论动态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解放军报 新华文摘 中央党校学报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4638adaf51fb7360b4c2e3f5727a5e9856a27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