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什么犯罪只允许什么放火的句子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谚语故事。通过一则避讳的小故事,嘲讽了那些践踏百姓权益的当代统治者,将他们的丑恶嘴脸揭露得淋漓尽致。比喻官大压人,仗势欺人,后喻在上者可为非作歹,在下者却处处受限。 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 原文: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译文: 田登担任一个郡的太守,他对别人触犯他的名字感到愤怒,触犯的人必须要用鞭子抽,于是整个郡的老百姓都把“灯”叫做“火”。正好遇上元宵节放花灯,官吏在集市上张贴告示,说:“本郡依照惯例放火三天。”谚语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源于这件事。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55316b187868762caaedd3383c4bb4cf7ecb7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