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字体: 图纸上需书写的文字、数字、符号等,均应笔划清晰,字体端正,排列整齐。图及说明的汉字、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和罗马数字应采用楷体_GB2312,其高度(h)与宽度(w)的关系应符合:w/h=1 。 文字字高选择: a. 尺寸标注数字、标注文字、图内文字选用字高为3.5mm; b. 说明文字、比例标注选用字高为4.8mm; c. 图名标注文字选用字高为6mm,比例标注选用字4.8mm高; d. 图标栏内须填写的部分均选用字高为2.5mm。 七、尺寸标注: (一)、基本规定: 1、尺寸界线: 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一般应与被注长度垂直,其一端应离开图样轮廓线不小于2mm。另一端宜超出尺寸线2-3mm。必要时,图样轮廓线也可用作尺寸界线。 2、尺寸线: 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应与被注长度平行,且不宜超出尺寸界线。尺寸线不能用其它图线替代,一般也不得与其它图线重合或画在其延长线上。 3、尺寸起止符: 尺寸起止符应用中实线的斜短划线绘制,其倾斜方向应与尺寸界线成顺时针45°角,长度宜为2-3mm。半径、直径、角度与弧长的尺寸起止符号宜用箭头表示。 4、尺寸数字: 图上尺寸应以尺寸数字为准。图样上的尺寸单位除标高及在总平面图中的单位为米(m)外,都必须以毫米(mm)为单位。尺寸数字应依据其读数方向写在尺寸线的上方中部,如没有足够的注写位置,最外边的尺寸数字可在尺寸界线外侧注写,中间相邻的尺寸数字可错开注写,也可引出注写。尺寸数字不能被任何图线穿过。不可避免时,应将图线断开。 (二)、尺寸的排列与布置: 1、尺寸宜标注在图样轮廓线以外,不宜与图线、文字及符号相交。但在需要时也可标注在图样轮廓线以内。尺寸界线一般就与尺寸线垂直。 2、互相平行的尺寸线,应从被注的图样轮廓线由近向远整齐排列,小尺寸应离轮廓线较近,大尺寸离轮廓线较远,图样外轮廓线以外最多不超过三道尺寸线。 3、图样轮廓线以外的尺寸线,距图样最外轮廓线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m,平行排列的尺寸线的间距宜为7-10mm并应保持一致。总尺寸的尺寸界线应靠近所指部位,中间的分尺寸的尺寸界线可稍短,但其长度应相等。 2、指北针: 在总图部分的其它平面图上应画出指北针,所指方向应与总平面图中风玫瑰的指北针方向一致。指北针用细实线绘制,圆的直径为24mm,指针尾宽为3mm,在指针尖端处注“N”字,字高5mm。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75b8c38753231126edb6f1aff00bed5b9f37394.html